#病人自主權利法

  • 預立醫療諮商最快明年納健保 失智等11類人優先可省3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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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4年前制訂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法》,但衛福部統計,僅有6.2萬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意願書」、同意安寧意願有3.9萬人。為了讓每位末期病人獲得有尊嚴的照護,健保署宣布,預立醫療諮商費最快明(2024)年納入健保,首波適用對象為末期病人、嚴重失智及漸凍人等11類公告罕病範圍,每人可省下3000元左右。

  • 立委籲安樂死合法化 醫師公會:協助輕生違背醫學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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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寶級藝術家朱銘日前疑似因久病厭世輕生,有國民黨立委批評,這凸顯台灣長照政策須檢討,也要求衛福部重新考慮安樂死合法化。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目前國內已有《病主法》及《安寧緩和條例》等,可以保障其善終權益。醫師公會則認為安樂死是協助病人自殺,和醫學倫理相違背,可能只有極少數醫師願意去執行這項業務。

  • 立院再提《尊嚴善終法》草案 一文了解與病主法、安寧條例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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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已4年,民眾可以預立醫療決定,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維持生命治療等醫療行為。不過6日立法院召開公聽會,討論現行兩法的不足,癌末臨終遠赴瑞士安樂死的知名前主播傅達仁,兒子傅俊豪也現身呼籲台灣應重新討論《尊嚴善終法》。帶你一文了解上述三法有何差異。

  • 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 確保有尊嚴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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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佇舊年初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是臺灣頭一个用病人的角度,所規劃的醫療法規,這个法案施行一年外,已經有一萬外人簽署,咱也做伙來看這个法案的推動者,有啥物款的心願。 民國108年1月初6,開始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 法律規定,一定要先做預立醫療諮商,才可以做預立醫療決定,諮商時要有一個二等親的親人,也可以認定醫療委任代理人,

  • 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 確保有尊嚴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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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佇舊年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是臺灣第一个以病人為主的醫療法規,予病人家己選醫療方式,實施年外,有萬外人簽署。 民國108年1月初6,開始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 法律規定,一定要先做預立醫療諮商,才可以做預立醫療決定,諮商時要有一個二等親的親人,也可以認定醫療委任代理人,整個諮商跟簽決定書的過程,都會有專業的醫護人員解釋

  • 安寧照顧基金會 助重症末期病患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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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法」,已經在前年上路。努力奔走30年催生這部法的安寧照顧基金會,在去年榮獲「吳尊賢愛心獎公益服務獎」的肯定。 癌症末期的重症患者在家治療,還能含飴弄孫,在過去似乎是一個難以想像的場景。現在透過居家安寧系統的協助,讓確診為末期的病人可以多一個選擇。安寧照顧基金會董事長楊育正表示,如果可以事前規劃,可以免去許多病人在生命末期,遭受種種無效醫療的折磨。楊育正說:「做醫師的人,從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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