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逃機制有漏洞 「刑訴法」修法立院待審
蔡慧玲 應磊奇 /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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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遠雄人壽掏空等多起弊案的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遭到檢方起訴後,被法院裁定每天要到派出所報到,防止他逃亡;但在司法偵查和審判程序中,所建立的防逃網,還是遭到突破。
涉嫌炒股的前立委羅福助遭到判刑,卻在2012年逃亡海外;欠債超過300億廣三集團前總裁曾正仁,則是2004年遭到通緝至今;捲入掏空弊案的前東帝士總裁陳由豪,則在2003年畏罪潛逃,還有前力霸集團董事長王又曾逃到美國多年,一直到車禍死亡,都沒有回台接受司法審理。
要犯脫逃的事件,不斷發生,曝露防逃機制漏洞,光是2016年的統計,高院和地院通緝報結的人數,就超過2700人。為了解決問題,司法院已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法,增訂偵查、審判和執行程序的防逃規定。
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李明益表示,「針對偵審的部分,包括用科技來監控,或者有可能命令他不能離開住居所,或者一定的區域;或者說禁止他申請護照,或命他交出護照。」
大咖被告一再落跑,重創司法威信。去年的司改國是會議,曾將補強防逃機制列為重點司改項目之一,司法院提出修正草案後,至今卻還在立法院審查,就看何時能通過。
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李明益表示,「針對偵審的部分,包括用科技來監控,或者有可能命令他不能離開住居所,或者一定的區域;或者說禁止他申請護照,或命他交出護照。」
大咖被告一再落跑,重創司法威信。去年的司改國是會議,曾將補強防逃機制列為重點司改項目之一,司法院提出修正草案後,至今卻還在立法院審查,就看何時能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