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學生會長林彥廷表示,「(以前)從反核到婚姻平權,其實各種的意見表達物都會很快就被拆除掉,所以我們希望說,如果這次我們校方的處理態度是一個比較寬容,或者是比較可以容許的這樣子的想法的話,在未來也能夠讓各種師生的意見,(希望)都能夠自由表達。」
台大行政團隊,7號和台大學生會等單位協調,決議拆除校內的意見表達物。至於傅鐘黃絲帶,象徵大學自主,會暫時保留。等後續規劃校門口圍牆、鹿鳴堂等「意見表達區」後,再移置黃絲帶,並開放所有意見表達。
至於4月27號,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人事案」後,相關公文在7號送抵學校。有教授認為,公文沒有清楚寫明「核准」或「駁回」等字眼,也沒有說明法律依據,這樣並不妥。
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說,「它(公文)就是要台大重啟遴選、重啟這個校長的遴選,但是台大必須依法辦事,那到底依據哪條法律,我們必須依法辦事嘛,沒有說明法律的依據,那就很難做了。」
校方針對詢問,只低調回應正在積極了解內容,接下來將看12號的臨時校務會議討論結果來決定。學生會表示,相關案件在上次的校務會議是「擱置」的狀況,希望這次能透過更縝密、多方互動的方式,做出真正結果,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