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故意過站不停 公車業者挨罰9千元
溫正衡 / 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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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有學生9日坐大台南5路公車,遇上司機故意過站不停,多坐了2站才下車,家長向市府投訴,經過調查,確認司機確實有過站不停及態度不佳的情形,有明顯缺失,因此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對業者裁罰罰9000元。交通局表示,會不定期稽查,確保台南公車的品質。
此事件引發民眾批評,但也有民眾認為這是個案,大多數司機都不錯。台南市交通局公運處長呂獎慧表示,「民眾有去跟司機說他要下車,但是因為司機可能當天狀況,是對乘客置之不理 ,所以我們大概經過整個事件研判,我們覺得公車司機服務品質有疏失。」
而交通局表示,台南市也針對公車各種投訴案件,訂定市區客運業違反公路法裁罰基準,從3月1日起實施,凡民眾投訴屬實者,即依規定裁罰9000至9萬元,累犯將加重裁罰,交通局也會不定期持續重點稽查,確保台南公車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