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通過 派遣員工不得超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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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針對"派/簽約/傭人/保護法"草計畫通過,規定/政府屬下、民間公司,外派簽約請來,3%超過不能、再/保全檢查守、公車司機種種七,工作/外派/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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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明確規定政府機關與民間企業使用派遣員工不得超過總僱用人數3%、另外保全和大眾運輸駕駛等七個行業別,完全不能使用派遣人力。
-2勞委會主委潘世偉5號
在勞委會新春團拜時坦承
-2派遣工確實
是拉低薪資的元凶
-2勞委會6號下午審查
"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
-2內容包括分別界定派遣公司
要派公司與派遣工三方的權利義務
-2未來醫事 保全 航空 大眾運輸駕駛等
7類勞工 完全不得使用派遣工
-2另外企業與政府機關使用派遣工人數
也不得超過總僱用人數3%
-2違者可處9到45萬元罰鍰
公告僱主姓名並連續處罰
==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 代理處長 王厚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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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勞工公司也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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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他的工資 也不能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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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要派公司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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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工作的 類似的同仁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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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有一個差別的對待
-2不過有勞工團體認為
勞基法明文禁止使用派遣工
-2勞委會推這項法律反而是讓資方
使用派遣人力變成合法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 前會長 劉庸(R)==
-2基本上已經抵觸了
勞動基準法第六條的規定
第六條清楚的規範了
-2任何人不能介入他人勞動契約
抽取不法的利益
-2企業界則認為
如果派遣勞工保護法立法通過
-2拉近派遣工與一般正職員工的成本
企業界採用派遣人力意願將會降低
==電訪 中小企業總會 理事長林慧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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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來衝擊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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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他們也不必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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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業界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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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會增加他們的成本吧
根據主計總處統計
-2國內目前約有2500多家派遣公司
15萬3千多名派遣工
-22011年派遣勞工的
平均月薪約34291元
-2比一般受僱員工平均薪資45642元
還少了1萬多元
-2但面對各方的拉鋸
派遣勞工專法立法還有很多變數
記者 張志雄 張梓嘉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