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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昨天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汽車在駛時,除了駕駛人和前座外,未來後座乘客也必需繫安全帶,如果在一般道路違規,要罰駕駛人1500元,高速或快速公路會罰3千到6千元. 今年元旦,國父孫女孫穗芬因車禍而往生,凸顯出小客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的重要性,開車上路,按照規定,坐前座的人都要繫安全帶,但今後就連後座乘客也都要繫上,行政院院會昨天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未來汽車行駛道路時,包括駕駛人、前座或後座乘客都需繫安全帶. 如果沒有依規定,開一般道路將處駕駛人1500元罰鍰,而行駛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規處3千到6千元罰鍰,而幼童搭乘後座時,也要坐安全座椅,不僅是一般民眾,就連計程車司機如果沒準備,也同樣遭罰. 至於何時上路,交通部說,行政院會通過後,還得送到立法院徑付三讀,就算實施後,也還要有一到三個月的宣導期,因此,真正實施恐怕還需要一段時間. 記者陳曉卿陳昌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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