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致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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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的第三隻眼 成奪牌秘密武器【獨立特派員】
|全球藉體育表現來展現國家強盛的氛圍下,視「運動科學輔助」為奪牌秘密武器一點也不為過。立法院1月10日通過「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企圖藉由影像化與數據化,能即時、快速、準確地控管運動員的生理、心理、技戰術、運動力學。讓此秘密武器成為運動員跟教練的第三隻眼,讓鍍金之路走得更安全、更有方向、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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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案被告王景玉 無期徒刑判決定讞
|發生在2016年的小燈泡案,經過將近四年的司法訴訟,最高法院在今天,駁回雙方上訴,維持被告王景玉無期徒刑判決、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而小燈泡母親,立委王婉諭,也發表聲明表示判決結果不符期望、感到遺憾。 王婉諭在去年年底曾表示:「(被告)治療態度消極,因此再度發生高危險的風險,絕非被害家屬所能忍受,所以我們請求法院給予極刑的判決。」 去年底在高等法院更一審言詞辯論時,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沉重呼籲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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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命案兇手判決 確定維持無期徒刑
|2016年,一个三歲的查某囝仔-小燈泡,去予罪犯刣死。經過欲四年的訴訟,最高法院今仔日駁回雙方上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小燈泡的媽媽,也就是立委王婉諭發出聲明,表示判決無符合期望,感覺遺憾。 去年底在高等法院更一審言詞辯論時,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沉重呼籲希望被告王景玉被處以極刑,最後更一審仍維持無期徒刑判決,14號最高法院駁回檢辯雙方上訴,維持王景玉無期徒刑定讞。 目前身為立法委員的王婉諭,透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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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殺人案被告辯護 專訪律師黃致豪
|經常為重大案件,例如鄭捷隨機殺人案、北投女童割喉案被告辯護的黃致豪,近來成為媒體的焦點,甚至被冠上「魔鬼代言人」的名號。面對外界的質疑,黃致豪仍堅守自己的理念。 為殺人犯辯護的兩個理由:無罪推定、人人有權受辯護 黃致豪來說,接案考量的是被告對辯護的需求,而不是被告的背景,不看被告的性別、心理狀態、還是社會身分,他按自己的理念接案。他表示,理解社會對法律和民主價值會有不同的觀感,但他認為,自己要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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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鶯子被捕 律師分析:恐遭驅逐出境
|地方狄鶯和孫鵬預計今天前往美國,處理獨生子孫安佐鬧出的恐攻風波,美國執業律師邱彰表示,孫安佐可能得到的懲戒就是被學校開除,以及驅逐出境。國內熟知美國法令的律師黃致豪分析,孫安佐觸犯賓州刑法,起訴定罪機率不低,訴訟上若與檢方認罪協商,可望換取較低刑度,像是服短期刑期或社區服務,並接受心理評估。 藝人狄鶯18歲的獨生子孫安佐,在美國因為說出,「要到就讀高中發動槍擊」,住處更被搜出子彈,十字弓等武器,還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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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DICT ON CHILD MURDER PROVOKES THOUGHT ON CONVENTIONS|殺害小燈泡凶嫌逃死刑 馬:勿推責給兩公約
|A verdict of life imprisonment was given in the case of a toddler who was beheaded. Former president Ma Ying-jeou said that 'the two covenants', that is,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