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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一審判2年 兒盟:感到無比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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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男童剴剴遭凌虐致死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兒福聯盟陳姓社工也被依過失致死與偽造文書兩大罪嫌起訴,而全案今(16)日宣判,台北地院認定陳姓社工的消極不作為,與剴剴的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徒刑,而偽造文書部分無罪。面對判決結果,兒福聯盟只有以文字回應,對於判決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

民眾集結院外高喊要求重判,到場的剴剴戰士關注兒福聯盟陳姓社工一審的判決結果。被控訪查失職的她,歷經法院一年多審理,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徒刑,而被訴偽造文書部分獲判無罪。

兒少行動守護團體發言人張瓦力表示,「不要以為這個2年就可以消退我們的意志,我絕對會幫剴剴討公道到底的。」

藝人郁方說:「因為剴剴案,我們社會大眾都已經得了PTSD創傷症候群,今日的判決就加深了我們的憂鬱症,我認為不管判幾年,對我們來講都是輕判。」

現場不僅民團聲援,排隊聽判的長長人龍,也有演藝圈藝人、餐飲集團創辦人等人。這回陳姓社工一審被判有罪,關鍵理由是合議庭認為,面對1歲男童剴剴托育前後判若兩人,陳姓社工卻是放棄專業立場,盲目聽信保母的荒謬卸責言論,一再錯失救援機會,認定她的消極不作為,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應負的作為義務,與剴剴死亡具有因果關係。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柄縉認為,「對於這個兒童的死亡,她有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的過失,並且我們認為被告過失行為,跟兒童的死亡之間具有相當的因果關係。考量她犯後的犯行跟一切情狀,我們量處有期徒刑2年。」

剴剴家屬律師曾宿明表示,「至少過失致死罪的部分,是家屬比較關心的部分,這邊法院也給了合理、符合家屬期待的判決。」

陳姓社工遭判刑2年,兒福聯盟僅以文字回應,對於一審判決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但在案發過後,就風險複判、異狀評估與兒虐辨識等層面,已做全面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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