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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宣判 過失致死刑期2年、偽造文書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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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虐死案,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因未依規定訪視、造假訪視報告等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16)日一審宣判認定陳尚潔過失行為與剴剴死亡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至於偽造文書部分無罪,全案可上訴。

2023年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身亡,負責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因涉及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一審宣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尚潔2年徒刑,偽造文書部分則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北院指出,陳尚潔在3次訪視過程知悉剴剴有額頭大片瘀青、掉牙、頭髮稀疏等狀況,卻放棄自身專業,盲目偏信保母說詞,導致錯失救援機會,使剴剴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後死亡,顯見其消極不作為,與剴剴死亡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

此外,北院考量陳尚潔犯後仍推諉卸責否認犯行,且迄今未與剴剴家屬達成調解,因此最終裁定判處其2年有期徒刑。

至於偽造文書部分,北院指出,陳尚潔提出的工作紀錄,並未隱匿或淡化剴剴傷勢,仍詳實記載急診醫師高度懷疑兒虐之觀察結果。雖有部分細節確實與客觀事實未盡相符,但可認定為屬行政紀錄上疏忽,無法遽論有捏造事實故意登載不實文書犯行,因此裁定無罪。

除陳尚潔外,動手虐死剴剴的劉姓保母姊妹已於去(2025)年5月一審宣判,姊姊劉彩萱為無期徒刑,劉若琳則判處18年徒刑;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2026)年1月27日裁定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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