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保母虐童致死三審定讞 劉彩萱無期、劉若琳1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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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歲多男童剴剴遭虐待死亡案,社會關注,剴剴遭到保母姐妹劉彩萱、劉若琳長期施虐,造成全身40多處的傷勢,還限制他的行動自由,一、二審兩人分別判無期徒刑、18年徒刑,最高法院今(2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剴剴外婆透過律師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1歲男童剴剴致死,去(2025)年5月13日一審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18年有期徒刑;經上訴二審,今(2026)年1月27日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沒有違誤或不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再上訴後,最高法院23日駁回,同樣維持原判,全案定讞。剴剴外婆透過律師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也希望剴剴案能喚起社會對兒童保護的重視。
剴剴外婆委任律師曾宿明表示,「雖然家屬對於被告的惡行,當然是期待有更重的處罰,但礙於法定刑的限制,至少目前定讞結果,有還給被害人及家屬一個公道。但更重要的是,希望藉由本案不幸,能喚起社會重視並保護兒童,及對制度面的重新檢視。」
劉姓保母姊妹從2023年9月到12月,受託全日照顧剴剴,卻以多種非人道手段長期凌虐剴剴,最終造成剴剴不治身亡。兒少團體認為,妹妹劉若琳僅判處18年實在太輕,因為姊妹2人還涉及另2起虐童案,屬於累犯,希望法官未來判刑時能將刑期加重。
兒少守護行動團體總召張瓦力指出,「我們就是希望說,另外2個孩子的案子可以判得更重一點,然後把這個劉若琳的刑期再加上去,因為18年真的太短了、太少了,我們全部都無法接受只有18年。」
至於剴剴案負責個案業務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今年4月一審依涉犯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另外,文山居托中心的林姓社工,被檢方查出涉嫌偽造剴剴訪視紀錄等不實內容,6月27日被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兒少團體也呼籲,對涉案社工不能輕判。
吳仲安/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