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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托法三讀涉虐最高罰60萬 增訂居家托育員違規記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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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受到高度關注,也讓兒虐跟幼兒托育再成焦點,立法院會今(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法案新增居家托育人員違規記點制;規定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至少保存30天並上傳到雲端備份;托育相關人員如果對兒童有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的性騷擾等,最高可罰60萬元,並且公布行為人姓名跟機構名稱。

高喊兒虐零容忍,要求修法嚴懲加害者,民間團體去(2025)年5月在凱道集結聲援剴剴案。為了防止類似的兒虐事件再發生,立法院會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托育不只是個別家庭的照顧安排,而是國家也應該要主動規劃,持續投入的公共制度。」

法案不只整合0到2歲幼兒托育跟照顧體系,還新增居家托育人員違規記點制度,提高處罰強度;明定托育相關人員如果對兒童有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的性騷擾等,最高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且公布行為人姓名跟機構名稱;規定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至少保存30天,並且把影像上傳到雲端,異地備份保全證據。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說道,「讓劣質的機構和人員不能在陰影下躲藏,從今天開始所有的裁罰紀錄、重大意外、不當對待的姓名都必須主動即時的公布。」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認為,「推廣監視畫面上雲端的時候,我們希望政府能夠正視,釐清說明某些民團的一些疑慮,包括資安、隱私的問題。」

如果托育機構沒有依規定留存影音資料,可處罰鍰,如果處罰3次沒有改善或情節重大,可以停招、停辦甚至廢止設立許可。至於外界關注的保存影像調閱資格、調閱程序、隱私保護等細節,會在子法中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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