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評比地方淨零自治條例 宜蘭、新北與台中獲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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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要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沒有地方政府投入難達成。環保團體檢視,目前有8個縣市自發性制定淨零自治條例,針對自治條例的內容來評分,環團點名最亮眼的縣市為宜蘭縣、新北市與台中市。
中央喊出2030年減碳28%,有3縣市提出的目標更積極,台北市要減40%、新北和台中要減30%。環團指出,全台有8縣市提出淨零自治條例,其中新北市有不少亮點,包括明定用電大戶的再生能源責任,也要提高營業用車輛電動化占比。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資深研究員陳詩婷表示,「新北市的這些客運業、貨運業等等,要優先使用電動車輛,而且要按年提高佔比,這個我們是覺得是非常的積極。」
環團針對8縣市自治條例的16項指標進行評比,台中市自治條例亮點,包括鼓勵民間發展公民電廠、也要求市內停車場應設置10%上的低碳運具停車格、停車場設置一定比例的太陽光電車棚及除能設施。
宜蘭縣的自治條例儘管此次也被評比有亮點,但目前暫緩推動,縣府坦言要驅動產界減碳,經費是最大的考驗。
宜蘭縣環保局科長林修毅表示,「沒有額外經費挹注之下,像公務預算這個範疇,其實就很難再去擠出預算去執行這一塊。」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則表示,「地方政府他們也都有去承諾2050淨零,你有搭配一個自治條例來講的話,其他部會、局處才能夠一起共同參與其中。」
全台8縣市推動淨零自治條例,只有北、高兩市通過中央核定,也還有14縣市尚未制定。環團認為,地方政府訂定自治條例能負起氣候與能源治理責任、提高工作層級,呼籲在住商跟運輸的減碳工作能著力更多。
吳仲安/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