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穿線慢走嬉戲遭疑蓄意擋公車 警:若阻礙交通可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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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30)日在台中市中區台灣大道和自由路口,有民眾目擊一位行人走過行穿線時速度偏慢,甚至還在路口跳躍嬉戲,準備轉彎的公車也不敢通過,只得耐心等待。警方表示,如果確認行人違規,將可依違法處500元罰鍰。而台灣交通安全協會表示,除了行人和駕駛應該相互尊重,是否開罰也要視行人的狀況而定。
婦人走在行穿線過馬路,突然放慢速度像在散步,隨後又踩著標線似乎在走鋼索,但這裡是車來車往的路口,一旁還有等待轉彎的公車,只能靜靜等待。
台中市民周先生指出,「這東西來講應該要有警察來嚴罰取締才對,不然來講這開車的危險,其他用路人也危險啊。」
台中市民張小姐則認為,「我覺得還是要尊重開車的人,不要讓他等太久,還是要互相體諒一下,不過真的是小孩、老人比較慢的還是要禮讓他們。」
事發在台中市中區台灣大道和自由路口,上(4)月30日有民眾目擊這名行人過馬路速度相當慢,甚至疑似蓄意擋住轉彎車流,也耽誤公車的運行。
警方表示雖然未接獲報案,但這名行人疑似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排除依法開罰。
台中市一分局繼中所所長呂禹澄說明,「足以阻礙交通,處行人新台幣500元罰鍰。」
客運業務經理林慶武則表示,「我們是要求我們的駕駛,任何轉彎、要轉彎之前,一定都要停、看再行。」
客運業者表示,目前除了要求駕駛經過路口轉彎前必須停車再開,也要確實執行指差確認,確保行人安全,也強調不會給駕駛準點壓力。
交通團體則認為,該名行人是否違規,需視狀況而定。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回應,「少數者的違規狀況,也不至於去影響全體比較巨觀面路權的問題,而是說少數有違規的人,比如說要看警方去處理、社工去處理。」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表示,每個行人狀況不同,是否造成違規或交通問題還有待商榷,而行人與駕駛人的相互尊重,才能確保道路安全。
劉怡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