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訂《職場霸凌防制法》 完善勞工與公務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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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霸凌案引起社會關注,立委和勞工團體喊話應該訂霸凌防制專法,來完善勞工和公務人員的勞動環境,也呼籲從政府機關到民間公司,都要設置外部的申訴管道。
近期因勞動部勞發署同仁輕生案件,各界關注台灣在職場霸凌防範是否充足?勞動部研擬邀請專家學者研議修正《職安法》,將雇主責任提升到法律位階,罰鍰也將提高為3萬到75萬元。
而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林月琴則建議,應訂定《職場霸凌防制法》,用專法型式讓勞工與公務員都能適用。
民進黨立法委員林月琴指出,「現行的法律都是事前預防或自主管理而已,我要求人事總處要建立一條由公正第三方組成的外部申訴機制。」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詢問勞動部職安署職衛組組長張國明:「公務人員現在是沒有職安、職災的規定,你修一個法去要求民間團體要保護員工、反霸凌,結果自己的政府部門在進行霸凌,這說得過去嗎?」
台灣勞工陣線也表示,政府應宣示對霸凌的零容忍態度,呼籲行政院應立即啟動反霸凌國家行動計畫,進行跨院協調,積極落實職場、校園甚至網路霸凌的防治工作。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認為,「在我們所處理的個案裡面,雇主也直接嗆聲說指引只有參考,指引的不足是未來應該要透過更高層級的法律來加以規範的。」
對於綠委提出反霸凌專法的制定,國民黨立委認為應該從現行法令上去補強與修正。
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其實在公務人員相關的法律,考績法也好,懲戒法也好,是不是應該把職場霸凌的面向也把它納入,就是直接在公務體系裡面就建立了一個防護網。」
朝野立委認為,台灣在《職安法》相關霸凌型態定義與規範不完善,呼籲保障勞工權益的勞動部與掌管公務員的人事行政總處都能加以檢討。
邱子綾/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