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觀點 醫護人員不該抗拒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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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醫院部份醫護人員,因為不滿被隔離,一度發生衝出封鎖線抗議、甚至逃跑的情形。類似的反彈作法,儘管情有可原,卻可能有違公務員的職責,甚至已經觸法。
部份醫護人員因為不滿被隔離,一度衝出封鎖線,甚至發生逃跑的情形,官方則揚言不惜祭出公權力。有法律學者指出,在SARS還找不出感染源、急速擴散的情況下,身為公務員的醫護人員,根據公務員服務法,不但不該抗拒必要的隔離,同時還有義務照顧被隔離的病患。不顧隔離命令擅自離開醫院的醫護人員,除了可能遭到強制執行,禁止離開醫院,並且罰款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也可能遭到兩大過免職的處分。更嚴重的,甚至吃上刑法公共危險罪的官司,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