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罷工旅客退票遭收費 消基會:航空公司及旅行社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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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機師22日取得罷工權,最快於春節期間行動,消基會今(24)日表示接獲消費者陳情,想在罷工期間退票卻遭航空公司要求收取退票手續費,或被旅行社扣違約金。消基會指出,若因罷工而無法載運旅客,應視為航空公司的過失,旅行社也應依法賠償旅客。
長榮機師工會罷工投票22日開票,以超過9成同意票合法取得罷工權。機師工會宣布,最快將於春節期間發動罷工,為了避免旅客到機場才撲空,會在罷工前24小時預告。
長榮罷工讓旅客措手不及,消基會今(24)日表示,接獲預定搭乘長榮班機的旅客來電詢問,要在預期罷工期間退機票,卻遭航空公司要求收退票手續費;參團者也要被旅行社扣違約金。
消基會認為,罷工為一種通常事變,而非不可抗力情事,若因罷工而無法載運旅客,應屬航空公司之過失。
消基會指出,依《民法》224條規定「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航空公司是旅行社旅遊契約的履行輔助人,航空公司有過失,身為債務人的旅行社應負同一責任。
消基會也說明,個別消費者透過旅行社購票遭遇機師罷工,旅行社需依循規範,以業者通知無法成行時距離出發日期的時間長短,按比例賠償旅客旅遊費用,最高可賠償到100%,而不該反過來要求消費者負擔損失。
針對自由行旅客,消基會建議,在春節期間若有出國計畫,應儘速就出國行程的機票、食宿安排等預先做好生變準備;並提醒消費者,部分保險公司聲明,在已宣布或已發生罷工及工運活動後才投保旅遊不便險的民眾,不在理賠範圍內。
桃園市勞動局安排長榮勞資雙方於今日下午1時調解,但雙方事前無共識,調解結束時間未定。若後續啟動罷工,將成為台灣航空史上第4次罷工。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