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三讀通過 違法業主最高可罰150萬

勞動部於2018年11月公告《最低工資法》草案,法案延宕多年後,政院版草案在今(2023)年9月21日拍板送入立院審議。
雖然各黨團對立法方向有共識,但在參採指標、研究小組報告公開時間、審議會中勞資學三方委員比例、違法者是否不得參與政府採購等條文並無共識,今(12)日立法院對4條文進行逐項表決,民進黨甲級動員,政院版本全數勝出,《最低工資法》三讀通過。
為什麼要訂定《最低工資法》?
9月28日勞動部宣布2024年基本工資漲至月薪2萬7470元、時薪183元。
基本工資雖然連8年調漲,但作為依循法源的《基本工資審議辦法》屬於《勞基法》下的子法,僅屬法規命令位階,將最低工資相關規範提升至專法層級,有助保障勞工權益。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指出,「《最低工資法》將審議參採的指標入法,保障勞工及其家庭生活的最低生活水準。」
《最低工資法》會帶來哪些影響?
每年第3季召開審議會
根據三讀條文,中央機關會組成研究小組,於每年4月提出最低工資實施後,對經濟及就業狀況之影響報告及調整建議,組成人員包含中央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各指派1人,與6學者專家。
每年第3季也將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由勞動部長擔任召集人,召集1經濟部代表、1國家發展委員會代表、7勞方代表、7資方代表、4專家學者組成,並依照CPI與10項指標進行參採。審議會結束後,須於30日內公開會議紀錄與資料。
《最低工資法》審議委員會 | |
審議指標 | 應參採指標:CPI 得參採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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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小組 | 會前提供報告與建議 審議會後公布報告 |
審議會委員 | 勞動部長擔任召集人 政府代表2人 勞方代表7人 資方代表7人 專家學者4人 |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說明,「審議的過程不會有公式,但是所有需要參採的指標都會列進來。」
經行政院核定的最低工資,若非例外將於次年1月1日實施,若行政院不予核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30日內,再召開審議會進行審議。
低於法定工資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
若勞雇協定工資低於最低工資,將由地方主管機關開罰2萬至100萬元,並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罰鍰最高至二分之一,即150萬元;並公告違法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罰鍰金額等資料。
此外在野黨團希望新增之「違反《最低工資法》的廠商不得參與政府採購」條文,最終不予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