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判刑校長回任教師 教團籲不適任校長處理機制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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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團體今(9)日舉行記者會,指出長久以來有關不適任校長的處理機制鮮少被關注,甚至出現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遭判刑確定的校長,還能回任教師的情況。他們呼籲立院朝野黨團研議不適任校長的處理機制,盡快法制化,以提升教育品質。
社會高度關注校園性平案,希望保障學生的就學安全。不過教育團體9日舉行記者會,批評《教師法》修正以來,教育部要求學校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可是長久以來,有關不適任校長的處理機制鮮少被關注。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處有期徒刑6個月,這樣的校長他還想要參加校長遴選。很明顯的,老師有這樣的行為跟校長有這樣的行為是兩套標準,那這兩套標準對於受害者情何以堪?」
全教總批評政府未能積極規劃不適任校長的退場機制,結果竟然出現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遭判刑確定的校長,沒有遭到汰除,還能回任教師的情況。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校長不適任事實,這個認定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準則,其實當時我們本來想要把它訂得很清楚的。雖然有提,但是我們人數終究是不夠。」
時力立委王婉諭說:「呼籲立院的各黨派,都應該要在最後一個會期盡快排審《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把校長如果也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情況之下,也應該要做這樣子的認定。」
全教呼籲立院朝野黨團研議不適任校長的處理機制,盡快法制化,汰除不適任校長,以提升教育品質。
陳祖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