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幼教師涉虐仍准退休 監院通過糾正教育局
楊旻峰 王龍韜 邱福財 / 台北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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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位公立幼兒園胡姓老師,涉嫌兒虐及遭家長檢舉不適任,但教育局沒有督導任教過的2間學校進行校安通報與召開校事會議調查不適任行為,甚至貿然核定胡師退休。監察院今(21)日通過糾正案,認為台中市教育局與2校明顯有違失。
台中一名公立幼兒園胡姓老師,2020年起陸續遭到家長指控,有剪傷學生頭皮、腳趾、踩傷孩子腳背,甚至要求小朋友撿拾掉落地上飯菜來吃的行為。然而台中市教育局不但未督導胡師任教的黎明、僑仁國小,進行校安通報與召開校事會議調查不適任行為,還貿然核定胡師退休。
監察院認定台中市教育局與兩校明顯有違失,21日宣布通過糾正案。
監察委員葉大華指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並沒有善盡監督的責任,要求兩校依法通報還有召開校事會議,甚至在有跨校性違失行為當中,沒有積極依法召開專審會。」
監委葉大華表示,胡姓老師先後任教過6所學校,期間甚至有41位家長聯名檢舉不適任,但胡師透過介聘制度、請假方式不斷迴避。同時教育局也沒有召開專審會調查,直到2021年底家長召開記者會,以及向彰化縣社會處檢舉兒虐事件,台中市府才開始重視。
市長盧秀燕回應,教育局已註銷退休申請,至少結果是對的,希望是個案。
台中市長盧秀燕回應,「大家對這過程時間不夠圓滿,但是至少我們解除她任教資格,我也很希望這些是個案,不要影響對全體老師的信任跟尊重。」
人本基金會批評,以老師對學生霸凌案為例,2021年至2022年台中只有4件成案,教育局長期行政怠惰與包庇,一般家長與學生遇到不適任老師,常常孤立無援,甚至難以成案。
人本基金會中辦主任曾芳苑表示,「承辦人員乃至於局長的心態,還是來自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沒有見新聞就不處理的心態的話,那我們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會非常困難。」
監察院也提到,台灣教保員違法事件的調查人員,僅有10%具有幼兒教育專業背景,教育部應充實強化相關人才庫,才能讓調查程序更具公正與專業性,保障師生的權益。
黃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