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大選/首場電視辯論會11/5登場 4個QA帶您認識選舉辯論會

2018年公視主辦的台北市長選舉辯論會。
2022年九合一大選首場電視辯論會終於敲定,11月5日三立電視台與TVBS將舉辦台北市長候選人辯論會。每屆大選都有候選人要求公開辯論,為什麼辦電視辯論會常成為選戰焦點?它的重要性是什麼?

台灣選舉常見候選人下戰帖,要求對手同意舉辦辯論會,另一方則會回覆:「已勾選了『選委會』辯論會。」但直到大選,我們可能都無緣看到雙方激辯真正上演,這是因為雙方說的「辯論會」,其實不一樣。

政見發表會不是辯論會嗎?

以辯論專業的角度來看,政見發表會的定位更接近參政理念與競選政見的「表達」;辯論會的定位則重在候選人間參政理念與競選政見的「差異與比較」,可透過議題的設定與候選人間的相互提問、質詢,促進交鋒的效果。

2015年總統大選,國民黨候選人朱立倫曾提出,希望中選會的「公辦電視政見會」改為「辯論會」。當時中選會依法規指出,政府依法辦理「電視政見發表會」,「辯論會」則是由民間辦理,若有兩組以上候選人同意,電視台就應該受理。

因此在國外常見的電視選舉辯論會,台灣若要公費補助,只限於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其它候選人需尋求民辦電視辯論會。

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6條規定,政府為了確保每位候選人能夠表達參政理念與政見,有義務舉辧「政見發表會」,是基本參政權的一部分,除非選舉區內候選人全體同意不辦,或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可視情況免辦。

整體而言,根據相關選舉法規,其它公費辦理的都只能是政見發表會。

不過,《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規定,政見發表會仍可以採電視轉播的型式進行,並且如果經過三分之二以上候選人同意時,可採辯論方式。

以今年九合一大選為例,每位台北市長參選人登記時會收到一張意願調查表,內容徵詢參選人是否同意「辦理」以及是否「參加」政見發表會,而政見發表會又可選擇「辯論式」。參選人常說的「已勾選選委會辯論會」,實則指的就是「辯論式電視」政見發表會。

辯論會對選民更有幫助?

在研究政治傳播與投票行為的關聯中,學者林正士、周軒逸在選舉研究期刊指出,在政治效果上,電視辯論可以提高選民的議題性選舉知識,且觀看者比未觀看者,有較高的比率會改變投票的支持意向,且常具有左右「未決定選民」的影響力。

依《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辯論式電視政見發表會進行時,各候選人依抽籤次序申論政見,並且由「發問人」向各候選人提問,各候選人再逐一結論陳述。

發問人由選委會遴選公正人士擔任,過去在辯論式電視政見發表會中較常見由「專業媒體人」提問。但這種第三方發問的制度設計,是否真能有效凸顯候選人差異性?

中華辯論推廣協進會祕書長江運澤表示,有別於自行闡述的申論階段,質詢與答辯更像是一種壓力測試,能夠更有效地釐清問題、辨別真偽與凸顯差異,「若只有提問,答辯者可能刻意或無意地迴避質詢方的關鍵提問,避重就輕、轉移話題,甚至大量拋出反質詢的提問,藉此降低答辨時產生負面影響。」

如何看懂辯論會的精采焦點?

台灣第一次候選人辯論始於1993年的縣市長選舉。1994年《中國時報》主辦的台北市長選舉辯論,收視率最高達到45.5%,亦即全台灣同時有超過900萬人同時收看,從此辯論會成為台灣選舉的常態與焦點。但只有在2010年雙英ECFA辯論、2014年台北市長候選人與2020總統候選人辯論出現過「追問制」。

追問制是指,提問者在固定時限內提問,答詢者在固定時限內回答,但提問者可以在答詢後繼續進行追問,由答詢者再回答。

辯論制度中,還有一種聚焦力更強的「交互詰問」,質詢方擁有直接打斷答詢方的權力,可即時針對質詢內容進行補充與調整與對答辯進行追問,多數時候質詢方與答詢者將共享同一個時限,最典型的是立法院中的大院及委員會質詢。

有別於追問制,交互詰問能立即阻止答詢者離題,或在回答犯錯時直接予以指正,在歐美國家常見這類選舉辯論會,甚至形成候選人之間多人同時交互問答「大亂鬥」,但台灣的選舉辯論會尚未施行過實質上的交互詰問。

在2010年中選會回覆「高雄市公辦辯論式電視政見發表會得否採候選人交互詰問」的函示中,以交互詰問與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中的規定不符,排除了交互詰問適用的可能性。
 

電視辯論會能否每位候選人都上場?

只要符合資格的人民都有被選舉權,但往往僅主流政黨候選人受邀參與辯論,也成為每次大選爭論的焦點。2006年的台北市長候選人李敖,曾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包含公共電視等6家媒體,原因是李敖不滿電視辯論會只邀請郝龍斌、宋楚瑜和謝長廷3個人參加。李敖認為,主辦單位這樣的作法,明顯偏袒特定候選人,已經違反選罷法的相關規定。

今年九合一大選,華視、公視、民視、TVBS與三立分別向國民兩黨與無黨籍參選人提出辯論意向書,邀請公開電視辯論。也有其它參選人不滿已登記的12名台北市長參選人中,只3人獲邀,認為是對候選人差別待遇,向NCC表達嚴正抗議。

(圖/取自蘇煥智YouTube頻道)

對此,中華辯論推廣協進會指出,原則上,正式登記參選的候選人都應該享有公辦資源同等的曝光機會,特別是政見發表會應被視為是參選人傳播政治理念與政策政見的重要權利,不因當選機率或政見主張而有差異性;但民間團體或個人自辦的政見發表會,只邀請部分候選人,較能達成議題聚焦等預期效果。

中華辯論推廣協進會曾在2019年12月舉辦「2020不分區立委辯論式政見發表會」,共計有11個政黨代表出席辯論會,除了各政黨有3分鐘的時間闡述政黨理念與政見外,另有兩輪提問時間。提問時,每一政黨可現場指定任一政黨代表回答,自行設定主要交鋒的對象,答詢時間為2.5分鐘。

江運澤表示,上述做法某程度上能在人數較多且主持人暫不介入的辯論會中,留有對抗性或衝突性較強的個別組合,或可供多人辯論會舉辦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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