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籍米達斯貨船,在108年底擱淺在濁水溪外海,結果外籍船員,被船東要求不准下船,長達11個月。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調查,這段期間,船員只能吃罐頭、沒有乾淨的飲用水,還被威脅下船「就會被抓」,又苛扣薪水,但相關單位沒有掌握他們的處境。不過監察院並沒有糾正,只要求相關單位檢討改進。
整艘船卡在沙洲,獅子山籍貨船米達斯,108年12月6日擱淺在濁水溪出海口西北方,直到隔年11月,有6名外籍船員,走了3個小時上岸,外界才知道他們竟被要求看顧貨物,困在船上快1年,生活在狹小船艙,只能吃罐頭,甚至沒有乾淨飲用水得煮海水來喝,監察委員葉大華與紀惠容後來前往調查。
監察委員葉大華表示,「我問他們對台灣的印象是什麼,他很簡單回答,他以為台灣就前面這一片海,所以果真是現代魯賓遜,我認為我覺得很感嘆是,人的價值竟不如船上的貨物。」
兩監委發現,船員在船上沒被善待,不過期間交通部航港局開了18次會未登船關切,而貨船外籍船員的不利處境,國內無人口販運通報機制,也未見相關單位也積極介入。
監察委員紀惠容表示,「移民署、海洋委員會,他們對於米達斯的船員,遭受苛扣薪資、欠水、欠食物,被要求不能下船,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等情事,欠缺敏感度。」
監委認為,交通部雖訂有海事勞工公約,卻欠缺處理機制,海巡署、移民署則欠缺敏感度,應檢討改善,但肯定行政院已於去年制定 「船員涉及人口販運通報機制」。被點名改進的航港局、海巡署、移民署表示確認內容後回應,不過兩監委原本提出糾正案,但在監院聯席會議卻有不同聲音,最後不糾正相關單位,但要求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