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廠員工逐日行2萬步 做冬外著跤底筋膜炎

一位佇彰化正新輪胎廠做原料配送員的楊小姐,做一冬外了後,腳底搐搐去予醫生看,診斷是跤底筋膜炎。醫師認為伊逐工行2萬步,可能是職業病。毋過楊小姐申請職業傷害給付,煞予勞保局駁回,公司也認為伊著傷佮這份工課無關係,雙方當咧撨摵,楊小姐表示,若是講袂拄好破局,會提起民事訴訟。

楊小姐拿著厚厚的診斷書和收據,上頭寫著罹患足底筋膜炎,讓她走路疼痛不堪。她拿著醫師的診斷證明和就醫紀錄,向勞保局申請職業傷病給付被駁回,質疑公司也不願負責,讓她很難接受。

投訴人,楊小姐表示:「(公司告訴我)勞保鑑定有通過,公司才有責任;勞保鑑定沒有通過的話,公司完全沒有責任。」

楊小姐表示,自己沒有足部外傷的病史,2019年8月進到正新輪胎,擔任鋼絲圈原料配送工作。但每天工作8.5小時,超過7成以上都得站立工作,醫師也評估每天累計走2萬多步,建議認定職業傷害。但除了勞保局認為,足底筋膜炎不屬於職業病,正新也以此認定,腳傷與工作無關。

正新輪胎人資課長,吳先生表示:「我們目前還是繼續給她請病假,至於職業病認定的這塊,還是一樣就是依法規去處理。」

勞保局表示,楊女在申請職災給付被駁回後,去年底再度申請審議。但詳加審查後,還是認定楊女所患非表列職業病,與工作無明確相關,因此再駁回審議申請。而彰化縣勞工處也介入協調,但還是沒有共識。有律師表示,如果協調破局,勞方可向法院提出民事求償。

律師,廖國竣表示:「(勞方)可以直接向民事法院,請求損害賠償,並請民事法院的法官來認定是否為職災。」

彰化縣府勞工處長,柯呈枋表示:「我們再來協助,看看有沒有其他行政救濟的方式。」

彰化縣勞工處表示,還是會嘗試讓雙方調解和進行個案關懷,目前正在協商中。如果還是沒有交集,楊小姐將提出民事賠償訴訟,透過法律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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