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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成父母育嬰假後自願離職 托盟促修法增加請假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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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七月初拍板多項友善育兒措施的修正草案,不過現行育嬰假以月為單位,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等團體上午出席公聽會認為,請假單位應化整為零,改為可以以「小時」來請,更符合需求,企業也能留住優質的勞動力。

要照顧年幼孩子也要做好工作,是許多雙薪家庭的日常。如果沒有後援,其中一方會請育嬰假,但勞動部109年調查指出,4成82請育嬰假的女性與男性會在期滿後,因家庭因素自願離職。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表示,「我們撇除上面因為家庭因素而自願離職者,其實有14%跟13%的男性跟女性未回到原單位的原因是,他們期待從事工時較短或較彈性的工作。」

托盟指出,許多民眾期待仿效瑞典的育嬰假,允許全職可請半天、四分之一或八分之一工時的假,以兼顧育兒需求。請假單位從現行的月改為以「小時」來請,更符合現場,企業也能留住優質勞動力。

不過有學者指出,台灣不像瑞典有彈性工時銀行制,可能的變通配通,是讓有育兒需求的勞工實施預先排假權。

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系教授李健鴻認為,「一個一定時間以前,譬如說兩週前或一個月前,提出他未來兩週或一個月的育嬰假的預排表,讓僱主不會因為這個育嬰假變得太過零碎。」

不只民團提出以小時為單位請育嬰假,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表示,有委員在2日的會前協商會議表示,期待育嬰假更彈性,以天、以小時計。因此將請勞動部調查實際情形與需要以及國際作法,滾動修正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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