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推動雙語國家政策,106學年開始,幼兒園可由具外語能力的教保員,進行融入式英語教學。但現行《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3條規定,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的外語教學,教育部認為外界會誤解禁學外語,10月16日預告修正草案,刪除該條文,改為不得進行以精熟為目的之讀、寫、算教學。
台北市學前國中小榮譽理事長陳婉貞表示,「我們是支持的,我們再去看整個全世界他們對這樣子語言的學習,並沒有這樣子的一個限制跟規範,孩子將來的競爭力來看,現在只有我們台灣對這個的語言是最落後的。」
本身經營私幼的陳婉貞認為,從競爭力和家長需求來看,鬆綁是正確方向。不過全教總表示,當初該條文用意,就是要保障孩子免受外語課程綁架,因為學齡前更重要的,是學習生活基本能力。若鬆綁,不只為雙語幼兒園開啟大門,甚至可預見台灣幼教公共化系統被打垮,形同動搖國本。

全教總幼兒教育委員會主委楊逸飛表示,「我如果是準公共(幼兒園),政府你要我限制每月收費,但是比起我加入你準公共,我更好賺,所以我一定就是拋下你的準公共,我就去做我的美語教育,因為你合法了。」
修正草案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也引發熱烈討論,留言幾乎一面倒希望維持原條文。全教總說,將在預告期60天內提出幼兒語言論述,並和家長溝通,提供給教育部做為後續修正參考。
修正草案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也引發熱烈討論,留言幾乎一面倒希望維持原條文。全教總說,將在預告期60天內提出幼兒語言論述,並和家長溝通,提供給教育部做為後續修正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