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大學簽署書約要報部審查 綠委擬修法增罰則

教育部在106年3月發文給大專校園,要和中國的學校簽署書約,應該要在簽約之前一個月就報部審查,避免簽下符合中國的「一中原則承諾書」。但民進黨立委王定宇還有趙天麟認為,近年來中國以各種交流為名,進行統戰的做法不勝枚舉,因此提案修法,將報部審查入法,也增訂違反規定得停止相關補助,或者是禁止招生,目前在立法院會完成一讀。

106年3月初,世新大學與江蘇師範大學等校簽訂研修承諾書,因提及不涉及任何政治敏感活動,從事任何一中一台、兩個中國、台灣獨立等方面活動,引發外界質疑,形同簽下一中承諾書,引發軒然大波。

世新大學校長吳永乾當時表示,「它其實也不是什麼承諾書,就很簡單的一個溝通文件,然後這個文件呢,其實不是從私立學校開始有的。」

吳永乾強調,不是一中承諾書,更不是個案!教育部清查後,國內157所大專有72校曾提供對岸未報核的書面文件,106年3月21日教育部發文大學,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應於簽訂前一個月報部審查。

台師大國際長劉祥麟說明,「我們習慣通常是用協議書,教育部是要求要用約定書,這它就有特別去強調。」

台師大表示沒簽過類似文件,106年3月到現在全照規定走,不過立委王定宇和趙天麟認為,教育部基於大學自治,當時未對任何違反規定的大專院校開罰,截至去年七月也沒任何裁罰紀錄,實務運作上有疏漏。

行政院長蘇貞昌認為,「學術交流不該有政治條款,如果有中國用政治介入,影響學術交流,會請教育部了解盤查。」

是實務疏漏還是大學全照規定,蘇貞昌請教育部了解盤查。但為了阻絕中國以各種形式進行統戰,王定宇、趙天麟提案修法,一個月前報部審查增訂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如果違反規定,或涉有配合大陸地區統戰政治性目的,得停止相關補助或禁止招生,已在6日的立法院院會完成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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