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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仍在港 管浩鳴:明天暫不會去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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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牧師管浩鳴今表示,「明天暫時還不會啟程前往台灣自首」。這起案件衍生為台港司法角力戰,對於是否已有台灣執法人員前進香港待命?法務部長蔡清祥僅表示,會和香港磋商人員和證物移交等事宜。有香港學者認為,如果陳同佳自願到台灣,這沒有問題,但港府必須確保他可以在台灣獲得公正審訊。

香港民眾陳同佳23日出獄後,聲稱願意來台投案,衍生台港司法角力。法務部長蔡清祥24日再次強調香港和台灣都有責任將殺人犯逮捕歸案。

法務部長蔡清祥指出,「我們很努力透過雙方管道諮商如何交人以及移交相關證物。」記者詢問,「那人是到香港了嗎?」蔡則回應,「這個都是他們在規劃當中,執行到哪一個程度,我想我們都已經準備就緒了。」

對於台灣是否已經派員前往香港,蔡清祥沒有明確回應。按照現行法規,身為通緝犯的陳同佳只要一入境就會被逮捕,在進行人別確認後,直接移送地檢署歸案。但有香港學者指出,台港兩地的法律制度不同,港府必須先考慮能否確保陳同佳到台灣後獲得公平、公正審訊。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政府願意修改香港的法律,容許香港的法院(審理香港)以外的殺人的行為,有司法管轄權是最理想的做法。如果他(陳同佳)自己有意願,當然這個就是他自己的決定,(港府需要)確保到了台灣以後可以有公平審訊、免除死刑。」

至於台灣提出要派人前往香港押解陳同佳返台,張達明認為香港法律規範並不容許境外人員在香港執法,這方面底線應守住。由一名香港嫌犯所引發的司法角力戰,台、港各有不同立場和觀點,如何解決,雙方仍有待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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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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