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將開放 不孕夫婦尋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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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項代理孕母公民會議、上星期達成共識、可以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長期推動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和信醫院藥劑科主任陳昭姿今天表示,光是這兩天查詢代理孕母的電話就接不完,多半都是子宮發育不全的不孕婦女打來,她希望政府除了立法外,未來也要成立機構,幫助不孕婦女找尋合適的代理孕母。
公民會議達成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的共識以後,許多不孕婦女,終於願意在媒體發聲,讓各界知道她們多年來的需求。
八年來力促國內代理孕母合法化的陳昭姿認為,公民會議反對人數不到三成,代表社會對不孕婦女的價值觀已經改變。這次所謂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是指必須是已婚配偶。夫妻雙方必須捐精子跟卵子。而女方必須是先後天缺乏子宮,或是因為疾病無法懷孕,或是曾經多次接受人工生殖技術失敗的不孕者,才能找代理孕母。陳昭姿認為,目前除了盡快立法外,政府也要成立機構,幫忙不孕者尋找合適的代理孕母。
目前衛生署已經承諾,半年後將代理孕母特別法送到行政院審查,歷經20年,六位衛生署長的代理孕母爭議,終於有了曙光。公視新聞洪蕙竹郭俊麟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