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至今 管理條例淪為形式

為防範八仙塵爆事件再發生,許多縣市通過《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不過醫界人士指出,內容空洞,只是單純行政條例。計畫細部內容,並沒有訂定遵循方向。加上申請過程,從救護、交通到防災,分屬不同局處審查。多頭馬車的審查方式,恐流於形式,類似意外仍可能再發生。

八仙塵爆事件,即將屆滿三週年,不過,八仙樂園至今仍大門深鎖、無法營業,因為觀光局認定,八仙全部的遊樂設備、都需通盤檢討,不僅開罰,並要求無限期停業。但八仙不服提起訴訟,去年三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全園無限期停業,違反比例原則, 撤銷八仙停業命令。但觀光局立即上訴,目前全案仍在審理當中。八仙恢復營業遙遙無期。

不過,塵爆事件發生後,有不少縣市通過《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但不少醫界人士指出,條例內容空洞,只要主辦單位,提供安全計畫備查,就能通過,審查流於形式,台灣大型活動醫療救護醫學會理事長張國頌說,「它(條例)沒有細部內容,所以很多人怎麼寫都可以,只要你有報備就可以,你只要寫出一個計畫來,送上去它就會通過啦。」

八仙塵爆後續檢討聲浪不斷,例如當時塵爆發生時,現場傷患將近500人,該如何救治。為此北市府打造兩部,移動急診室,三面電動掀門,左右兩邊各有三台擔架,車體還設有急救呼吸器,車子只要一到災難現場,就能當成急診室。這輛鳳凰先鋒號,造價550萬,車上有不少醫療設備,包括心電圖、自動心肺復甦器,就連傷票也電子化。

這樣移動急診室,全台只有兩台,而且另一台,只是醫療補給功能。如果其他縣市爆發大型災變,恐怕遠水救不了近火。另外,醫界人士呼籲,大型活動計畫審查,應該明定救護人員與設備設置基準、還要有專家學者實地研考,這樣才能避免重大災變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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