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三讀 「阿河條款」動物展演納管制

溫正衡 黃怡菁 郭俊麟 / 台北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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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2014年河馬「阿河」摔車死亡,當時所屬的天馬牧場遭到社會撻伐,但當年的修法只管得到寥寥可數的幾間「馬場」,現在母法「動保法」重新修正,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未來沒有主管機關許可,動物不得進行展示、表演或互動等展演,並且擴大規範到全台兩百多家業者。

河馬「阿河」在運送過程中摔落重傷,不幸死亡,死前流下眼淚的這一幕震驚國人,引發關注;當時修法雷聲大、雨點小,最後只規範到全台幾間馬場。如今,動保法22號三讀修正通過,未來只要從事動物展演,都要提出申請,如果曾經虐待動物,經判刑確定者,就不被允許。

民眾認為,「小孩子可以多認識動物,也是不錯的啊,只是不要去傷害動物就好。」

農委會畜牧處動保科長江文全表示,「動物園或者是休閒農場,飼養動物的水族館等等這些,我們有掌握的超過兩百家。」

生態農場一票玩到底,除了參觀,也能近距離觀看動物餵食,新版「阿河條款」明確定義,動物只要在公共場所,展示、表演或互動,都算展演;騎乘、餵食等節目,未經許可,得開罰5萬元到25萬元罰鍰,並限制社會教育機構、休閒農場、觀光遊樂業才可申請。而動保團體認為,應以教育為目的前提下,才進行動物展演。

關懷生命協會主任林均翰表示,「比如說他是以教育目的,或學術目的,我們會比較支持。娛樂為目的、營業為目的,基本是我們不樂見的。」記者致電全台多家業者,都低調不願對修法表示意見,有生態農場員工私下表示,法規上路後就會配合,而這次修法公布後,有一年緩衝期,未來,展演動物的設備和人員必須接受評鑑,不合格可以廢止展演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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