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國民法官審判 獲選者盼傳達民意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公布後,高雄地院進行模擬選出國民法官。參與者中有空少和家庭主婦,他們說想當國民法官是想提供一般民眾的想法,讓案件審理時,不會只看法律角度,而是更符合民眾期待。 檢察官與律師交相詰問,11號下午這場模擬審判法庭,除了法官,還有好幾位民眾,這位戴著眼鏡的男子是空少,另一頭穿著深色上衣的女子是家庭主婦,兩人都認為法院審理案件,應有更人性的角度,報名「國民法官」,最後雀屏中選。 國民法官蔣先生:「好多個社會案件可能都是判決結果跟人民預期有些出入,所以我也很好奇說,到底法官當初是怎麼做審判、做決定的?」 國民法官莫小姐:「在家裡我就已經是看他們在判這些事情了,那只是說今天是有這個機會把我的想法能夠表現出來。」 國民法官要年滿23歲,並有高中教育程度,但法官、律師等專業人士,或在政府機關擔任首長的人員無法參與。而遴選過程,他們除了要通過問卷做答,還得由法官、檢方、律師共同面談核可,未來才能與職業法官一同審理。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葉文博:「提升民眾對司法的信賴感以、連結整個法律案件,及國民感情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去增進加強社會彼此的和諧度。」 國民法官審的案件是刑責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但排除少年犯案及毒品罪。有民眾擔心,國民法官沒有法學背景,會不會讓情緒凌駕法理,對此,法院回應,國民法官雖然參與審理,評議時,還是至少得有1位職業法官認定被告有罪,罪名才成立,不會有民意完全凌駕。 王柔婷、陳顯坤 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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