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不服從" 學運占立院案一審全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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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太陽花學運期間,林飛帆和陳為廷等22人,因為帶頭佔領國會,遭控妨害公務等罪名起訴,今天北院一審宣判,首度引進"公民不服從"的概念,認為佔領運動符合要件,不具實質違法,因此宣判,全部無罪。林飛帆與陳為廷等人,也為同時期,佔領行政院和中正一分局等參與者請命,認為大家都應該無罪。
2014年太陽花學運,包括立委黃國昌和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遭起訴,北院今天一審宣判,法官首度參酌"公民不服從"概念,認定佔領國會不具實質違法性,判決全部無罪。
==台北地院庭長 廖建瑜==
符合所謂公民不服從的概念
而認定並不具有
所謂實質的違法
那更不構成所謂的
無故侵入的無故
認為說有正當事由
判決書指出,公民不服從7個構成要件,包括抗議對象是政府或公眾事務有重大違法;並基於關切公益目的;抗議行為與抗議對象有關聯性;並且是公開及非暴力行為;還符合適當性,必要性,以及狹義比例原則等。至於同時期爆發的323佔領行政院,以及411包圍中正一分局行動,林飛帆也呼籲,應讓學運所有參與者都無罪。
==318學運成員 林飛帆==
我們所獲判無罪的理由
是因為這個案件
具有它憲政的高度
如果我們無罪
他們也應該無罪
當年318學運主張退回服貿、訂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陳為廷則不滿,民進黨執政快滿週年,相關立法卻毫無進展。
==318學運成員 陳為廷==
我們希望民進黨政府不要再退縮
儘速通過一個
符合我們民間版所要求的
嚴格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不要再退縮
不要辜負三年前這一場行動
所有人的參與
318學運落幕3年,當年學運領袖憂心中方對台施壓力道愈來愈強,台灣必須建立民主防禦機制,盡速訂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靠這場運動及訴求上台的執政黨,更責無旁貸。
記者 李曉儒 莊志成 陳保羅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