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業納8週彈性工時 第一線勞工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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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法「一例一休」上路之後,有部分行業認為限制太嚴格,希望能有配套因應。勞動部也在日前預告,要將「汽車貨運業」納入八週彈性工時,不過,這卻引發物流業第一線勞工不滿,認為只是在幫雇主省人力成本,無法改善駕駛員過勞。
朝向勞動部大門,灑冥紙,還有人狂按喇叭,要表達不滿。因為勞動部在日前預告,打算將「汽車貨運業」,也就是物流、宅配業,納入八週彈性工時規範,引發第一線勞工反彈。
==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召集人 曾堉誠==
我每天都是14、15個小時在送
每天的單數 至少都大概
130、140的單數在跑
然後貨件的話
至少都要兩三百件以上
就是收跟送
你總不能說 我們就一直做
然後一直做給資方
做球做成這樣子
開後門開成這樣子 不行嘛
勞團表示,在納入「8週彈性工時」後,可以將8週內的正常工作時數進行分配、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總工時不超過48小時。如果這8週的第一天,都是例假的話,後面六天都可以來上班,而業者可以任意挪移8天的休息日,等於勞工失去主導權,還會讓過勞低薪狀況變得更嚴重。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姚光祖==
只是雇主藉由8週變形工時的
這種變形工時方案 得到了
把休息日挪走的 正當挪移權而已
一來一往底下 沒有了加班費而已
然後貨少的時候
你就放你所謂的休息日
這樣子完全沒有縮減工時的結果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 王雅芬==
因為涉及到民生所需
所以在工時的彈性上
是需要比較大的彈性
目前我們是在預告期間
所以在3月31號以前
所有的 陳述的意見
我們都會納入一併的考量
勞動部說明,目前還在預告期,會蒐集、考量各界意見,但也強調,即使汽車物流業納入八週彈性工時,也必須遵守工時、休假的相關規範,雇主也要經過勞資會議,並且和個別勞工約定休息日的挪移方法,否則最高可罰到100萬元。
記者 曹晏郡 林志堅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