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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制度將有重大變革!司法院昨天通過,未來民眾打官司、只要對案件審理適用的法律、認為有違憲的疑慮,不必再等到判決確定、就能直接聲請大法官釋憲。另外、大法官在決議之前,必須進行公開言詞辯論,不能再以閉門會議進行。
日前一對男同志,為爭取結婚登記權,提起行政訴訟,最後高等行政法院決定聲請釋憲,但七號司法院通過「大法官審理案件」修正草案,未來民眾如果對訴訟中適用法律有違憲的疑慮,不需等法院判決確定,也能直接聲請大法官釋憲。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 吳永宋==
由承辦法官做一個篩選
他要認為人民聲請
有相當的理由 同時這個制度
也可以讓我們提升
我們全國法官的憲法意識
大法官釋憲制度實施64年,遭外界批評審理制度不透明,現在將修法,讓大法官的閉門會議走入歷史,改設立「憲法法庭」,未來大法官審理案件時,必須公開進行言詞辯論,減少黑箱作業。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 吳永宋==
言詞辯論根據第20條規定
必須要在公開法庭為之
必要的時候 也可以用
視訊傳播的方式 這都是
所謂的透明的方式
未來在憲法法庭上,不只能讓民眾陳述自己的見解,在新規定中,憲法法庭在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中,也可以直接傳喚當事人到庭,進行公開審理,這一連串的改革,就是期望讓司法能更透明,而這項修法草案,近日將送交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