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村國賠聲請 總金額逾1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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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風災就要滿兩年,高雄甲仙小林村民300多人罹難,還在世的村民和家屬309人,第二波提出超過14億元的國家賠償聲請案,不過,這次要求賠償的對象,只剩下高雄市政府和甲仙區公所,理由是警報發布後,未落實執行疏散,如果加上之前提出的國家賠償案,總金額超過19億元。
在8月8號請求時效屆滿前,高雄市甲仙區小林村民309人,併成同一案,委託律師再提出國賠聲請案,總金額超過14億,不同於2號的28件、35人提出的國賠案,索賠對象包含林務局、水利署,這次限於高雄市政府和甲仙區公所。
不過,日前前甲仙區長劉建芳遭撤職,村民還發聲力挺,這次村民仍依據監察院對甲仙區公所糾正、和前區長劉建芳被彈劾、撤職,認為甲仙區公所處理風災救援有疏失,提出國賠聲請。而且第二波國賠聲請,主要訴求包括精神慰撫金以及撫養費,依個別狀況金額不等,排除掉財產損失的請求。
高雄市法制局會比照日前,依災害防救法要求消防局釐清有無疏失,再進行接下來的程序,而如果合併8/2的國賠聲請案,小林村民請求國賠總金額超過19億元。
記者李淑蘭 陳顯坤 高雄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