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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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2千萬兒少1年內曾遭網路性侵害 社群平台佔6成
|社會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今(3)日發布最新報告指出,約有2000萬名兒童及青少年1年內,曾在數位平台上遭遇性剝削或侵害,其中近6成案件發生在FB、IG或TikTok等主流社群平台,但曾向警方、社工單位求助的兒少,比例卻不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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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邀學生至租屋處偷拍如廁影像 高中教師李品澔遭起訴求刑4年
|社會嘉義某高中老師李品澔,涉嫌藉故邀請學生前往租屋處,再於廁所架設手機偷拍如廁影像,合計共有9名未成年學生與1名成年人受害。嘉義地檢署今(27)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妨害秘密》等罪,將李男起訴並具體求處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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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版「創意私房」案起訴20人 性影像逾20萬筆、近2千人受害
|社會刑事局偵破一起男版創意私房的性影像販售集團,涉案李姓男子等人,利用假帳號、搭配性影像短片,騙取被害人裸聊後,盜錄性影像,續在通訊軟體設立分級會員群組,販售被害人不雅影像牟利,全案共查獲20名涉案人到案,查扣被害人性影像檔案逾20萬個,目前出面的200多名被害人中,未成年就有170人,全案近日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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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祭出社群「年齡禁令」,真能保護兒少嗎?【獨立特派員】
|社會隨著社群網路與演算法普及,兒少深陷危險網路挑戰、性剝削及身心焦慮等重重危機,引發全球政府相繼祭出年齡禁令。然而,單純防堵難以徹底根除數位風險,年齡驗證技術限制更使法規面臨繞道挑戰。面對數位原生代的探索需求,如何在家庭溝通、法令修訂與平台落實安全設計間取得平衡,是守護兒少網路安全的關鍵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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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性侵追訴權時效舊法違憲 憲法法庭判11案發回重審
|社會受到性侵害的未成年的被害人,在成年、能獨立面對訴訟前,加害人的追訴期可能就已經屆滿,導致受害者被拒於法律門外。立院今(2026)年7月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案,讓「追訴權」時效在未成年被害人滿20歲後才起算。不過仍有修法前已經超過時效的被害人,只能聲請釋憲救濟,憲法法庭今(14)日判決舊規定違憲,有11名受害性侵案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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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兒少性侵案過追訴期遭駁回 憲法法庭裁定違憲
|政治憲法法庭今(14)日裁定13件「被害人為兒少性犯罪追訴權時效案」,也就是成年後向檢察官提起告訴,但法院以追訴權已因時效完成而消滅為由的駁回,均屬違憲,應該廢棄發回更裁,並且適用新修正的《刑法》規定——被害人滿20歲前,不計入追訴權時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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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派出所員警涉嫌偷拍 北市警局未盡監督責任遭糾正
|社會近3年基層員警涉嫌偷拍、非法販賣性影像等警界風紀醜聞,監委調查,8件涉犯刑事責任,多達97名女性受害。尤其在台北市,有2名派出所警察,在駐地廁所等地方偷拍長達2到3年,造成81人受害,監委認定,台北市警局未善盡監督責任,有重大違失,因此通過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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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樂器行負責人涉裝針孔 拍學生如廁16人受害
|社會嘉義一家樂器行爆出偷拍事件,檢警獲報,劉姓負責人涉嫌店內的廁所裝設針孔攝影機,結果上門調查發現到,從去(2025)年7月到今(2026)年2月,共有16名被害人遭到偷拍,其中有10人是未成年學生,涉案的劉姓負責人不只在樂器行內開音樂班,還在學校擔任社團老師,卻涉及偷拍,全案檢方偵結後,依涉犯妨害秘密以及《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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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裝針孔偷拍16人如廁 嘉義民雄樂器行負責人遭起訴
|社會嘉義縣民雄樂器行劉姓負責人因涉嫌於店內廁所裝設針孔攝影機,並偷拍16名前來如廁的民眾,其中還包含10名未成年人受害,嘉義縣地檢署今(21)日宣布偵結,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妨害秘密等罪對劉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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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對婦女歧視公約審查會登場 主席籲台善用優勢防數位性暴力
|社福人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5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本週舉行,今(17)日針對結論性意見做出說明,強調台灣應善用科技優勢,積極防治AI衍生的數位性暴力,同時更重視家暴與不同年齡女性面臨的歧視。婦女團體則呼籲,政府應補強法規,將數位性暴力與成人性影像販售納入更完善的法律規範,並追蹤反歧視教育成效,強化女性與兒童權益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