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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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性侵追訴權時效舊法違憲 憲法法庭判11案發回重審
|社會受到性侵害的未成年的被害人,在成年、能獨立面對訴訟前,加害人的追訴期可能就已經屆滿,導致受害者被拒於法律門外。立院今(2026)年7月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案,讓「追訴權」時效在未成年被害人滿20歲後才起算。不過仍有修法前已經超過時效的被害人,只能聲請釋憲救濟,憲法法庭今(14)日判決舊規定違憲,有11名受害性侵案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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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兒少性侵案過追訴期遭駁回 憲法法庭裁定違憲
|政治憲法法庭今(14)日裁定13件「被害人為兒少性犯罪追訴權時效案」,也就是成年後向檢察官提起告訴,但法院以追訴權已因時效完成而消滅為由的駁回,均屬違憲,應該廢棄發回更裁,並且適用新修正的《刑法》規定——被害人滿20歲前,不計入追訴權時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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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派出所員警涉嫌偷拍 北市警局未盡監督責任遭糾正
|社會近3年基層員警涉嫌偷拍、非法販賣性影像等警界風紀醜聞,監委調查,8件涉犯刑事責任,多達97名女性受害。尤其在台北市,有2名派出所警察,在駐地廁所等地方偷拍長達2到3年,造成81人受害,監委認定,台北市警局未善盡監督責任,有重大違失,因此通過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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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樂器行負責人涉裝針孔 拍學生如廁16人受害
|社會嘉義一家樂器行爆出偷拍事件,檢警獲報,劉姓負責人涉嫌店內的廁所裝設針孔攝影機,結果上門調查發現到,從去(2025)年7月到今(2026)年2月,共有16名被害人遭到偷拍,其中有10人是未成年學生,涉案的劉姓負責人不只在樂器行內開音樂班,還在學校擔任社團老師,卻涉及偷拍,全案檢方偵結後,依涉犯妨害秘密以及《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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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裝針孔偷拍16人如廁 嘉義民雄樂器行負責人遭起訴
|社會嘉義縣民雄樂器行劉姓負責人因涉嫌於店內廁所裝設針孔攝影機,並偷拍16名前來如廁的民眾,其中還包含10名未成年人受害,嘉義縣地檢署今(21)日宣布偵結,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妨害秘密等罪對劉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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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對婦女歧視公約審查會登場 主席籲台善用優勢防數位性暴力
|社福人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5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本週舉行,今(17)日針對結論性意見做出說明,強調台灣應善用科技優勢,積極防治AI衍生的數位性暴力,同時更重視家暴與不同年齡女性面臨的歧視。婦女團體則呼籲,政府應補強法規,將數位性暴力與成人性影像販售納入更完善的法律規範,並追蹤反歧視教育成效,強化女性與兒童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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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性剝削案預告修法 被害人年滿20歲才起算追訴期
|社福人權繼行政院年初公告,擬將《刑法》中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改為自年滿20歲起算後,衛福部近日也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擬將兒少性剝削犯罪追訴期,同樣改為自被害人年滿20歲後起算,避免受害者成年欲尋求協助時,已超過追訴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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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溪社區保全公廁藏手機偷拍 作案長達2年、25人受害
|社會宜蘭縣礁溪鄉某知名溫泉豪宅社區發生呂姓保全涉嫌在社區公廁藏放手機,偷拍女子如廁畫面,再透過AI深偽技術進行影像合成,作案時間超過2年,共25名女性受害,其中4人未成年,全案檢方偵結,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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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侵、誘拍30名少女 台南男子遭判21年
|社會台南一名吳姓男子性侵、誘拍至少30名少女,擁有6800多部性影像,雲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21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而其中一名被害少女的家屬表示,他侄女目前仍身心受創接受治療,希望判決愈重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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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裁定偷拍兒少性影像 未涉脅迫不構成7年以上重罪
|社會偷拍兒少性影像是否能以本刑7年以上條例論罪?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昨(4)日裁定,若在未涉及強暴、脅迫等情況,對不知情兒少偷拍性影像,不構成《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中可加重處罰至7年以上重罪,屬於一般處罰規定,應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若要加重處罰,則需額外具備引誘或強制等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