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30年仍無身分證 長照體系「罩」不住新住民家庭
許多在台多年的東南亞籍配偶,生兒育女、照顧家庭,甚至投入最需要人力的產業。但輪到她們年紀漸長,需要被照顧時,若僅持永久居留證,即使多年繳稅,仍會因為非本國籍,而遭排除在國家長照服務之外。
「換我需要被照顧時怎麼辦?」
嫁來台灣27年的泰籍江容珍,家住高雄美濃,輾轉從工作中認識長照行業,最後努力取得證照,投入長照服務員工作。後來丈夫中風,她每天除了照顧枕邊人,也幫助台灣其他需要長照資源的家庭。
不過,隨著年紀漸長,僅持有永久居留證的她,開始擔心未來將面臨無法使用長照服務的窘境,「有天自己需要被照顧,該怎麼辦?」
伊甸基金會新移民家庭成長中心主任朱莉英指出,如果東南亞籍配偶未申請歸化,僅持永久居留證、沒有台灣身分證,在長照與中低收入等福利上,就無法與台灣民眾享有相同待遇。
江容珍說,她曾經想過要回泰國養老,因此並未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但由於如今丈夫需有人長時間照顧,她早已打消回泰國的念頭。
但若要申請歸化,江容珍自己及父母都改過姓氏,除了基本資料、出生證明等文件外,還需父母更改姓氏的文件證明。江容珍表示,因資料不全,且要在泰國申請放棄國籍才能歸化台灣,聽說即使資料備妥,仍要等2、3年以上才會核准。
外籍配偶申請歸化我國籍規定
根據我國現行法規,外籍配偶若欲申請歸化,除了需放棄母國籍,且在台灣居住3年以上、每年連續住滿183天,還需符合無不良犯罪記錄、具備台灣基本語言能力及通過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測試,並在許可歸化之日起1年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此外,過去還須提出財力證明,但2016年《國籍法》修正後,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已無須財力證明。
「我不能生病,我不能倒下。」江容珍擔心,現今年輕人賺的薪水要供自己生活都很拮据,又要上班,怎麼可能照顧2個老人?一般人使用長照服務時,自付比例最高佔16%,她認為,政府或可考量提高自費比例,納入持永居證的新住民。
全台逾10萬外配沒身分證 無法進入長照體系
《長期照顧服務法》訂定,長照服務不得因服務對象的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婚姻、年齡、身心障礙、疾病、階級、種族、宗教信仰、國籍與居住地域,而有差別待遇的歧視行為。
南洋台灣姊妹會秘書長陳雪慧表示,經詢問相關單位,持永久居留證的東南亞籍配偶,光是表格需填寫「我國身分證字號」,就遭排除在外。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截至2026年2月底,外籍配偶持外僑居留證者有8萬1173人。而外籍配偶在台居留一段期間後,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規定者,得向移民署申請在台永久居留,統計至2026年2月止,以依親事由持有永久居留證者共2萬4480人,以東南亞籍居多。
無法進入長照體系的新住民家庭,等於必須自己想辦法,有的家庭也可能因此陷入困境。南洋台灣姊妹會理事長洪滿枝說,曾有新住民姊妹感慨,「政策只照顧我的孩子,不照顧我,但最後不也是害到我的孩子?」
缺乏長照支持 照顧重擔將落子女肩上
來自馬來西亞、現年63歲的蘇燕芳與台灣先生結婚30年,近20年來因住在彰化的公婆陸續中風,與先生一起分擔照顧工作。雖也曾請外籍看護,但前後換了十幾位,令他們多次拋下手邊工作,於台北與彰化間奔波,直到公公過世,才將婆婆接至台北照顧。
「一個人倒下,全家都得一起承擔。」蘇燕芳說,即使有看護,但要獨自搬動病人真的不容易,他們得幫忙翻身、安排回診等。
不料,蘇燕芳的先生大約3年前,也因為照顧壓力龐大等因素中風,她與2名孩子同時照顧、幫助復健,直到先生逐漸康復。

蘇燕芳說,從沒想過一定要申請台灣身分證。在她心中也認為,唯有馬來西亞身分,是她與原生家庭僅剩的情感連結。
不過,蘇燕芳意識到自己年紀漸長,若夫妻兩人都生病,她又無法使用長照服務,所有負擔都將落於孩子肩上。
「長照不給予姊妹們協助,最後會成為新住民家庭及新二代的沈重負擔。」
——南洋台灣姊妹會秘書長陳雪慧
同樣為台灣貢獻 卻有不同長照待遇
衛福部的立場是,長照服務以台灣人民為優先對象,也建議長期居留台灣的新住民考慮申請歸化,就能使用長照服務等措施。
不過陳雪慧指出,許多東南亞籍配偶無法符合申請歸化條件,有的人因其家鄉有土地需繼承等問題,不願意放棄原有國籍;有的人原國籍身分文件已經找不到,補件也無法齊全;還有的是因過去泰緬排華,部分泰緬籍配偶的華人爺爺奶奶擔心受排擠而更改姓氏資料,最後因缺乏原始姓氏變更等文件,只能放棄申請,種種原因導致她們一直只持有永久居留證。
此外,柬埔寨新住民更無法取得台灣籍。陳雪慧提到,因柬埔寨與台灣無邦交,柬國籍配偶向母國申請放棄國籍時,柬國單位為避免她們成為無國籍人士,歸化國籍欄無法填寫台灣,台灣也無法求證身分文件的真偽。
經南洋台灣姊妹會爭取,內政部曾於2007年提出,於同年3月31日前在台合法居留的柬埔寨籍配偶,申請歸化時若經內政部查證屬實,則無須提出喪失柬埔寨國籍證明。不過,此後再嫁來台灣的柬埔寨籍配偶,仍會碰到同樣問題。
目前台灣放寬永居可使用長照等服務者,主要有針對對台具貢獻或在宗教領域長期奉獻者的「馬偕計畫」,以及日前通過修正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開放外籍白領專業人才也能獲得長照服務與補助。陳雪慧表示,東南亞籍配偶同樣奉獻於對家庭社會,卻無法被納入。
陳雪慧說,這些在20、30年前來台的東南亞籍配偶,辛勞耕耘家庭與產業,隨著年紀漸長,未來對長照需求增加,即便因許多因素無法申請歸化,但為何不能合理使用長照服務?
離婚新住民也難獲社福照顧
除了長照需求外,中低收入戶的申請標準也要求必須設有台灣戶籍。新住民家庭成長協會秘書長柯宇玲表示,有些東南亞籍配偶成為單親媽媽後,由於家暴等問題而不敢與前夫碰面,但又僅持有永久居留證,等於沒有戶籍,只能幫孩子申請兒少補助,扶助金遠少於中低收入戶。
53歲的泰籍王莉,嫁來台灣已28年。原本生活看似安好,但丈夫卻在爭吵時打了她。這是王莉無法容忍的底線,因此憤而離婚,帶著僅10幾歲的孩子討生活。

過去王莉想著,當父母年老時,可能要返鄉照顧父母,也怕放棄泰籍後,無法繼承家中土地等財產,因此來台後並未申請歸化。
離婚後,她沒有工作,前途一片茫然,也因僅持有永居證,從未想過申請任何補助。還好在友人勸說下,向前夫提出一起承擔孩子照顧責任,再加上她不服輸,回泰國學習按摩,再回台灣從頭做起,一步一步擁有自己的事業。
「並不是所有姊妹都和王莉一樣幸運。」柯宇玲說,這些離婚後還來不及辦身分證,又無法申請中低收入戶的新住民,是較少被關注的一群人。
台灣已是他們的家 只缺一張身分證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曼寧表示,新住民長久以來被期待生育及照顧角色,甚至補充人力和家庭缺口,來台數十年,卻受限國籍無法獲得安老,確實不公平。
不過,陳曼寧也提到,一旦啟動長照服務,就需持續長時間的照顧及資源,政策上需更謹慎,例如設定必須在台納稅10年等,避免有人為了長照而來台灣。
長期關注外籍移工及配偶等議題的監察委員王美玉認為,外籍配偶與專業人才情況不同,這些姊妹已在台灣家庭擔任母親及太太等要角,多年來也和大家一樣工作繳稅,若因未取得身分證,導致年老後無法使用長照等福利,照護重擔仍會留給台灣子女及家庭,呼籲政府多加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