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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和電廠被列「污染控制場址」 整治完成前禁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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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和電廠油轉氣改建案,2月底在環團抗議聲中,環評審查過關。環團在審查前1天指出電廠內土壤污染嚴重,應該停審整治,但並未被採納。相隔半年,基隆市政府今(28)日公告協和電廠為「污染控制場址」,依法在完成整治之前,土地不能利用。

環保團體在協和電廠改建案環評前1天,指出廠內土壤污染,應停止審查,不過隔日環評大會還是在爭議聲中通過審查。半年後,基隆市政府於27日發函環境部,指出確有污染,將協和電廠約45公頃面積,公告為土污控制場址與管制區。

基隆市長謝國樑說道,「會在一些中央的協助之下,共同的來要求台電, 要針對污染的一些區域,要盡快的整治跟恢復。」

此次市府進場採樣,初步發現廢水處理廠區,重金屬鎳是管制標準7.5倍,灰倉區鎳達1.8倍,一、二號發電機組區土壤的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更是標準的42.4倍。至於要公告為控制場址,還是更嚴重的整治場址,還要進一步調查。

環境部環管署副署長劉瑞祥指出,「我們會依據這些所掌握的資料,逐項、逐區的來進行改善,一定會把這些污染改善完成之後,才會准許後續的開發利用。」

在完成整治前,土地不能利用、不能有實質開發行為,上午在地團體來到基隆市政府,憂心環境部會引用《土污法》規定護航到底。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認為,「如果環境部這個時候恬不知恥,用《土污法》17條來為台電開後門,這件事情所有的基隆人,都會到環境部去抗議。」

完成整治前限開發,環團仍憂環境部護航,但環境部強調絕對不會。

環境部次長沈志修表示,「因為它有必要的時候,可以排除繼續做利用,但是我們不會輕易地啟動這一條,會不會環境部去啟動《土污法》第17條?沒有,不可能。」

環境部完成行政調查,指出台電依環評規定採樣並無超標,但的確沒主動提供自主調查結果,是否牽涉隱匿交由司法調查;另外則重申環評委員審查時已掌握污染資訊,此次公告並不影響環評通過的結論。至於台電,在截稿前尚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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