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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裁定柯文哲延押2個月 是否外出投罷免票受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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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京華城案最新進展,台北地方法院昨(21)日裁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和應曉薇延押禁見兩個月,理由是兩人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羈押的原因和必要性仍在,而沈慶京1.8億、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21日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李文宗以2000萬元交保,沈慶京則以1億8000萬元交保,2人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並配戴電子腳鐶及個案手機。

民眾黨聲明指出,這次延押以更為空泛的理由作裁定,主席黃國昌也表示,無法讓人信服。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在全部的證人問完以前,他不會放柯文哲,問題是,我再說一次,這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羈押要件,以及審查的標準嗎?用這樣的理由都可以繼續羈押,完全沒有辦法讓人信服。」

黃國昌也在臉書貼出柯文哲的投票通知單,批評這是哪門子黑色幽默,柯文哲妻子陳佩琪表示,柯文哲沒被褫奪公權,有出來投票的權利,他們將會依規定申請。

綠營則說,投票通知單是台北市選委會負責的,如果有意見,要問台北市長蔣萬安。

記者問台北市長蔣萬安,「市長您支持柯文哲前主席,申請罷免當天出來投票嗎?」

蔣萬安回應,「我想問題的根源,不在於投票通知單,而在於柯主席現在還被押。」

目前柯文哲並未被褫奪公權,依法仍具投票資格,但因在押期間行動受限,是否能外出投票或安排其他行使方式,最終將依照相關程序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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