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反四接「護海公投」提案遭中選會撤銷 基隆市府提告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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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前市議員王醒之與地方民團2023年提出地方性「護海公投」,反對在協和電廠外、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內的外木山海域填海造陸設置四接。公投提案雖通過基隆市政府審查,卻被中選會以「非屬地方自治事項」為由撤銷,王醒之與基隆市政府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15日判決王醒之與基隆市府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由基隆市前市議員王醒之與地方民團2023年提出的地方性「護海公投」,提案內容反對在協和電廠外、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內的外木山海域填海造陸設置四接。
基隆市政府通過該公投提案審查後,被中選會以「非屬地方自治事項」為由撤銷該案,王醒之與基隆市政府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5日裁定,該公投案確實違反《憲法》及中央法規,中選會依《地方制度法》撤銷公投的處分並無違誤,因此判王醒之與基隆市府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北高行指出,協和發電廠設置四接的更新改建計畫,是為了經濟部為國家能源轉型、提升天然氣發電占比之電業政策;依《憲法》第107條及《電業法》第3條規定,電業政策推動與電業擴建申請之核准為中央事項,非屬地方自治事項;此外,計畫範圍位於基隆國際商港區域內,依《商港法》第2條及第9條明定,該區域的管理,以及區域內設施興建之核准,也屬中央交通部權限。
至於基隆市政府主張,計畫範圍內的「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是依《漁業法》第45條、第44條規定設置,所公告於保育區內進行九孔、龍蝦及魩仔等保育管理措施,屬地方自治事項;北高行則表示,尚難以此認定。
北高行認為,依《憲法》第108條規定,海洋漁業事務屬中央事項,縣市政府雖然具有依《漁業法》規定提出保育區管理管制事項權限,然而縣市政府在提出計劃書前,仍需經中央核定始得執行,因此並未改變相關事務屬於中央事項之性質。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