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權宜輪涉損害海底電纜 立法院法制局籲立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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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頻傳中國權宜輪涉嫌損害我海底電纜,先前拖斷台澎3號海纜的多哥籍宏泰58,不只被海委會證實有多重化名,還傳出疑似是中國國有企業所有。立法院法制局報告就建議,制定海底電纜鋪設及保護專法,提高執法效力。
蒙古籍寶順輪長期在台灣附近海域漂航,海巡1號二度登檢,沒有發現船上有破壞海底電纜等設備。不過近期中國權宜輪頻繁出現在我海纜區附近,先前多哥籍宏泰58涉嫌拖斷台澎3號海纜,海委會證實該船有多重化名,現在還傳出疑似是中國國有企業所有。
全球防衛雜誌採訪主任陳國銘認為,「今天查到這個權宜輪犯法,罰錢就罰錢,問題是我們修復電纜的成本很貴,他們如果用這種以小搏大的方式來對抗我們,我們還真的沒有辦法,除非我們是抓到明確證據把船扣下來,否則的話你拿他一點皮條都沒有。」
專家認為,不能排除中國權宜輪刻意破壞我海纜,像這次損壞的台澎3號海纜,預計要花2個月的時間修復,最慢在5月能修好,顯見海纜修復不是簡單的工程。
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指出,我國在適用國內法或國際法保護海纜上,存在明顯限制,建議制定海底電纜鋪設及保護專法。
海大海洋法律所名譽教授陳荔彤指出,「12浬之外看起來應該是也有執行,也有立法管轄權可以適用,當然就可以訂法律條文在國內法,但問題是國內法的條文要一致於巴黎公約,跟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還是可以訂,這個沒有問題。」
學者表態樂觀其成,強調除了領海內的海纜保護,也期待在專屬經濟海域制定專法,雖然我國並非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但如果跟國際公約規範接軌,就可望提高執法效力。
邱子綾/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