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法》擬納「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內容適用公務員嗎?目前修法進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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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明確定義「職場霸凌」,勞動部近日表示,將於《職安法》修法中再納入「職場霸凌防治專章」,適用對象以勞工為主,最快5月送至立法院審議。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研擬方向為何?若公務員發生霸凌案該如何處理?目前《職安法》修法進度如何?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2024年爆發職場霸凌事件,造成員工輕生,引發全台關注。然而根據目前台灣現有法規,其實尚未有明確定義「職場霸凌」的法條。
勞動部19日透露,擬針對《職業安全衛生法》進行修法,並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以明確定義職場霸凌。修正案預計將於3月送至行政院法規會,最快5月送交立法院審議,未來也會再考慮是否針對職場霸凌訂定專法。
職場霸凌防治專章適用對象為何?
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說明,《職安法》中擬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適用對象將以勞工為主,內容主要涵蓋4大部分:
- 明確定義職場霸凌。
- 課予雇主職場霸凌防制責任,如建立內部申訴、調查、保護機制等,若發生疑似霸凌事件,雇主有責任調查。
- 研議地方政府是否可介入調查。
- 職場霸凌申訴者的保護機制與相關罰則,當員工提出職場霸凌申訴時,雇主不得對其做出降職、降薪等不利處分。
若再發生公務員霸凌案該如何處理?
由於研擬中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適用對象為勞工,目前與公務員霸凌案相關法規主管機關仍為考試院。對此,考試院保訓會表示,針對公部門職場霸凌事件,將研議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公保法)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修法草案預計將於下會期送至立院審議。
不過台灣公務革新力量常務理事朱智宇認為,《公保法》缺乏外部監督機制,建議應讓公務員直接適用《職安法》。
《職安法》還將修改哪些法規?
由於近年重大職業災害事件未能有效下降,加上相關罰則過低不具嚇阻作用,因此勞動部已於去(2024)年啟動《職安法》修法。
在去年11月勞動部預告且預告期已屆滿的草案內容中,主要分為4大部分,包含將職災罰鍰上限自30萬元提高至150萬元;加重各級承攬商的安全管理責任;強化營造工程源頭防災,並增列機械操作人員防災職則等;另外,將公開被裁罰雇主的違反條文與罰鍰金額等項目。
勞動部特別指出,在近年重大職災事件中,營造工程類的占比仍高,且災害發生原因多為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未有風險評估機制,以致現場安全衛生管理功能無法發揮,因此決定修法加重處罰。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