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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光三越室內裝修未申請 4項違規最高可罰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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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台中店氣爆造成4死、30多人輕重傷,業者11樓、12樓的室內裝修沒申請也涉嫌違反《消防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預計最高裁罰120萬元;但有民代質疑,新光三越改裝許多業者都在社群公布訊息,卻唯獨市府不知,也質疑市府以毫不知情來撇清責任;對此市府回應,全市上百個商場的確難以全面掌握。

氣爆瞬間新光三越台中店10樓感受到威力,擺滿11、12樓臨時櫃位的花車劇烈晃動,部分天花板崩塌。

市府清查百貨內11樓、12樓室內裝修沒申請,已違反《建築法》,擬採最高罰鍰30萬元,也發現業者還違反《消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共計4項違規,預計最高開罰120萬元。

只是市府對於改裝毫不知情,也讓民代無法接受。

 台中市議員張家銨質疑,「進行裝修或是改裝的話,都會在粉專或者在第一時間都用公告的方式來告知民眾,大家都知道只有市府不知道,你們是睡著了嗎?」

民代秀出改裝前新光三越台中店11、12樓各櫃位的改裝公告,也質疑連百貨都在自家粉專發文公告改裝行程,隨手可得的資訊卻只有市府不知情。

台中都發局長李正偉回應,「現在施工中的建築工地也將近3000個案子,那何況室內裝修100多。100多家這種商場或百貨,我沒辦法這樣一一去掌握所有,而且我們是施工管理科就7個人。」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廖義銘則認為,此事分兩層次來看。法律層面而言,業者沒申請前提下,台中市或監管單位的確無權也無責任處理業者的任何問題,難以要求市府負責;但以台中有過幾次重大公共場所工安意外來看,主政單位主動性較不足。

高雄大學政法系教授廖義銘認為,「這個主政的單位就應該比較主動一點,去做一些該做的、法律授權能夠做的事情。我們只能說在這個事情上面,台中市政府就公共行政的角度來看它的主動性不足,但主動性不足並不代表它違法。」

律師林司涵則認為,此案較難成立國賠,建議民眾要透過法律爭取權益可朝業者或是施工單位有無疏失等情況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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