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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食物過敏盛行率增 包裝食物強制標示違規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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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食物過敏盛行率逐年上升,林口長庚醫院最新調查發現,除了容易引起過敏的有殼海鮮與花生已成為國小學童過敏食物排名第2名;而為保障過敏體質消費者的飲食安全,食藥署規定,包裝食品若含有甲殼類、芒果、花生等11類過敏原,就必須強制標示,否則最高可開罰300萬元。

一名幼兒園小男童先天對花生過敏,只要吃到花生製品就會出現急性蕁麻疹、喉嚨癢、呼吸困難等症狀,某次在學校跟同學分享零食,不小心誤食含有花生的餅乾,導致過敏發作,緊急送醫才救回一命。

林口長庚兒童過敏氣喘風濕科主任蘇冠文指出,「小朋友已經在學校,因為花生過敏去送醫3次了,學校老師就是不小心會忘記,或者是學校老師記得,可是他跟同學分享食物,同學不知道。」

林口長庚醫院最新調查發現,台灣食物過敏盛行率逐年上升,近15年來增加2倍,食物過敏原大調查更發現,除了容易引起過敏的有殼海鮮,花生已成為國小學童過敏食物排名第2名,另外雞蛋、水果、牛奶等,也都是國中學生和成人,最常見的食物過敏原。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包裝食品的規定是有11項,都是強制應標示,如果應標示而未標示,依照《食安法》可處以新台幣3萬元到300萬元的罰鍰。」

食藥署強調,市售包裝產品,只要含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或羊奶、雞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穀物、大豆、魚類、以及使用亞硫酸鹽類等製品,都必須在產品容器或包裝上標示警語以保障過敏體質消費者的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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