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擬修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綠委批草案定義不明恐執行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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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因應近年來霸凌樣態變化,教育部推動《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法,但對於相關內容,民進黨立委認為定義不明確,恐造成現場學校執行困難。且草案中著重霸凌事件調查程序,但忽略當事學生的輔導工作,應完善機制以補足缺口。
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而因應近年來霸凌樣態變化,教育部推動《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法,但對於相關內容,民進黨立委認為定義不明確,恐造成現場學校執行困難。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指出,「沒有權力不對等的規範,所以這變成說,未來判定上可能會有一些模糊空間,師對生的霸凌應該要更明確、老師的定義再擴及到做體育訓練的教練。」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提及,「學校是學校,它不是法庭,拜託新的版本裡面一定要把《學輔法》所謂的輔導機制放進去,這個概念非常非常重要。」
立委也強調,草案中著重霸凌事件調查程序,但忽略當事學生的輔導工作,應完善機制以補足缺口。
地方政府教育局與專家學者也應邀出席公聽會,提出看法。
台北市教育局學務校安室股長陳麗雯表示,「如果家長有意見的時候、雙方當事人有意見的時候,可以去走申覆的制度,讓學校這邊再做第2次的檢視。那現在因為申覆制度取消之後,就是直接進到縣市政府教育局來做處理,對我們衝擊是非常大的。」
高雄市研考會副主委何宜綸說道,「我們多了一個叫做府級機制,如果當一個案件屬於重大,或者是有一些比較特殊的特性的時候,那這樣的案件我們會升高層級,由市政府這邊來邀請專家學者組成一個所謂的調查小組。」
與會的教育部官員表示,對於實務執行的狀況,與各界建議都會帶回加以參考、研議,確保維護學生權益。
楊子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