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遭不採計先前年資 申請釋憲最晚8/12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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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張凱翔於2017年在新北市某高中任教,由於校方依據教育部及新北市教育局的規定,不採計先前他在另2所學校的年資,張老師提訴願敗訴。2019年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2年初才受理,並安排今(12)日進行言詞辯論,憲法法庭最晚2024年8月12日前會宣判。
中小學專任老師的薪資,隨著年資增加,有合格教師證的代理老師卻非如此。 張凱翔2017年在新北某高中任教,學校依教育局和教育部規定不採計他先前另2校年資。行政爭訴敗訴確定後,他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在12日進行言詞辯論。
大法官蔡炯燉問道,「你的實際工作內容,究竟跟正式的教師有沒有什麼不一樣?」
108年度憲二字第214號聲請人張凱翔回應,「因為是全職代理,所以跟正式專任教師一樣,甚至有的時候可能還必須要兼第9節。」
張凱翔說明代理師的工作與專任師無異,主張現行主管機關並未以法律或自治修例,規範代理教師相關事項屬違憲,但教育部認為,代理教師職前年資不予採計是因地制宜。
關係機關教育部的訴訟代理人李仁淼教授表示,「其實教育現場它不是一個扁平化,它的員額編制管控,其實如果沒有賦予給地方某種權限,這個實在是很難達成所謂《教育基本法》的學習權。」
新北市教育局認為,應聘時均已載明薪資與權利義務是職業的自由選擇,還認為若可採計職前年資,可能製造更多萬年代理教師。
關係機關新北市政府的訴訟代理人李宗翰法制專員認為,「因為他們即使不考教甄也會發現薪資福利待遇,幾乎跟專任老師相同。」
張凱翔和代理暨代課教師工會,立委范雲在辯論後開記者會重申,代理老師比例飆高,職前年資提敍1國多制,教育品質不能再以財政不一為藉口。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指出,「去年7、8月,雙北找不到代理教師,其實很現實的講,3萬9的薪水你要他在台北活,其實現在通膨這麼辛苦的狀況,連正式老師薪水都跟不上了,更何括代理教師,有誰還會願意投入這個職場。」
工會表示,張老師勇敢為自己發聲,對體制貢獻非常大,希望判決宣示時,能還給代理教師應有的權利。
楊子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