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臨時人員 明年起納入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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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今天正式宣佈,從明年一月一號起,公部門進用的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受益勞工估計有六萬九千多人,主委盧天麟也宣示希望在明年98年底,將另外還不適用勞基法的31萬名勞工,一併納入勞基法,讓所有勞工都能享有勞基法的保障。
爭取了十年希望能夠納入勞基法的政府機關臨時人員,將從明年元月起,正式享有勞基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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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勞基法後,政府部門裡屬於一年聘的定期契約臨時人員,在休假、資遺和加班等勞動條件,可以有最基本的保障,在勞委會服務13年的許小姐,開心的說,未來她可以更安心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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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臨時人員契約期滿合約自動終止,不過未來用人單位必須按適用年資,發給每年半個月平均工資,最多六個月的資遣費,休假也必須依工作年資長短,分別給予7天到30天的特休假,其它婚假喪假和病假規範也更明確。
另外也一直爭取納入勞基法的政府約聘雇人員,還是沒有在這波適用名單裡,還有包括工商業團體、私立幼稚園的教職員、自由團體等和13萬名外勞監護工共31萬多人。主委盧天麟表示,他有決心要在民國98年底,讓所有勞工都納入勞基法保障。記者陳姝君黃守銘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