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繳黨職併公職溢領金 憲法法庭:合憲

黨職併公職爭議已久,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重新計算公職人員退休年資,像是前監委黃肇珩等人都因被追討溢領金,不服興訟提告,有承審法官認為相關條例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17)日宣告合憲。

前監委黃肇珩20多年前退休,年資併入黨職計算,卻在《社團年資處理條例》施行後,遭到銓敘部追討500多萬溢領金,不少退休公務員像她一樣被要求追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後,有承審法官在審理時認為有違憲疑慮,聲請釋憲,憲法法庭17日作出判決。

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表示,「系爭條例是落實轉型正義之立法,具有匡正過去黨國體制下政黨違反憲政秩序所造成之不法結果,得回歸正常之憲政軌道,與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第15條保障財產權之意旨均尚無違背。」

6年多前立法院透過立法終結黨職併公職,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重新計算公職人員退休金,只要曾經在救國團等等服務,這些社團年資都得扣除。

而獲判合憲理由,憲法法庭指出縱使追討公職溢領款涉及溯及既往原則,不過基於轉型正義屬於特殊重大公共利益,憲法仍可容許,於是判決合憲。

救國團秘書處主任鄭斐文認為,「我覺得這是對於轉型正義的迷思,當時的政府的需求跟今天政府的需求是不一樣的,用現在的一個合憲判決,我覺得是以今非古。」

光是政務人員就有17人溢領退離金,總計超過3400多萬元;政務官以外的公職人員,溢領金則由社團負擔、歸還國庫。

對於判決結果救國團表示遺憾,痛批大法官判決是以今非古的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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