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菜餐廳拒米其林秘密客2審敗訴 高院: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國內的粵菜餐廳「鍋氣」,因為不認同米其林指南用「秘密客」評鑑,不願意接受評比,並且提起訴訟。全案上訴到二審後,法院認定,米其林指南提供的訊息,和公共利益有關,應該受到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同樣判決敗訴。鍋氣的委任律師回應,收到判決書後,會再研議是否上訴。

主打粵菜,藏身在台北市大安私廚名店鍋氣,不滿米其林指南用秘密客評鑑,發函給米其林法國總部,拒絕參加評比,要求秘密客不得上門,沒有獲得回應,於是提吿民事訴訟。但全案一審敗訴,上訴二審後,法院同樣判決敗訴。

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管靜怡說明,「單純沒有回應這件事情,其實不代表他(秘密客)就會來做這樣子的事情,會侵害你所謂締約自由的人格,或者是意思表示決定自由的人格。」

判決敗訴理由,合議庭認為,鍋氣沒有限制消費者對外發表評論,儘管不認同米其林的評鑑模式,但不代表評審員有義務事前告知用餐目的及他的身分。而米其林指南發布的資訊跟公共利益有關,也該受到憲法言論自由保障。

2021年8月,鍋氣(WOKHEI)委任律師田振慶表示,「如果你不是用密探方式,我可以決定要不要跟你接受你來我消費的權利。但是用秘密客、用密探,不是用真實身分來評鑑,我們不同意。」

過去曾經大動作按鈴提告,槓上米其林,這回得知判決結果後,鍋氣的委任律師低調,不願多做回應。會不會再上訴?等到收到判決書後還會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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