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審議會納4學生代表 首場會議最快8月底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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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退場條例今年5月公告,未來學校列入或解除專輔,停招停辦,皆由學校退場審議會認定。行政院近日公告組織運作辦法,教育部長潘文忠已勾選25名委員,包括2席常設學生委員,加上未來被審定的學校,可有2名學生代表,學生代表將有4人。
2014年至今,全台已有9所私立大專校院退場,這些學校全按私校法,經私校諮詢會與停辦審議會,再由教育部核定或勒令停辦。私校退場條例公告後,專輔學校的認定及免除、不得辦理事項、令停招及停辦處分,以及董事會重新組織、核定或令解散等,全由學校退場審議會決定。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認為,「退場審議會它的這個權力是相當的大,而且非常的重要,一旦被納入專案輔導,學校就有可能面臨退場的危機。」
退場審議會主宰私校去留,權力相當大,為避免可能的威脅利誘,名單不對外公開。按近日公告的組織及運作辦法,審議會15至25名委員,由教育部次長兼任召集人、委員涵蓋機關代表、學校法人代表、學校教師代表、專家學者、社會公正人士與學生代表。而常設學生委員兩席之外,被審定的學校可有兩名學生代表,做為浮動席次。
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表示,「我們有請全國性的學生團體推薦,另外也有從我們部裡頭的這個相關的委員會,它有一些委員會的委員,也是從學生代表之中遴選的。」
私校工會表示,退場審議會納入學生代表是進步做法,因為退場過程中學生權益保障很重要,加入學生意見,決策會較周延且較有公信力。教育部表示,最快8月底9月初將召開首次審議會,由於退場條例明訂,必須公開專案輔導學校名單,未來經認定專輔的學校,就會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