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隔數暴增 勞團籲防疫照顧假、家照假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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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確診連續好幾天破萬,勞工團體認為,勞工因為確診,或是周遭有人確診而需要被隔離的情況,有可能會反覆發生,這也同時提高家長的照顧需求。但現行的防疫和家庭照顧假,雇主可以不給薪,對於勞工家庭來說經濟壓力很大,建議政府應該明訂改為給薪;同時,應該把家庭照顧假,從目前規定的上限7天,增加到14天。
小學生家長吳崇宇:「我太太正在教小朋友正在寫功課。」因為小孩被匡列隔離,吳先生無法把小孩單獨丟在家,只能請防疫照顧假、在家陪小孩。吳崇宇說:「12歲以下的小孩子,他並沒有辦法讓他自己一個人待在家裡的情況下,我是不是勢必得去申請防疫照顧假,在面對我的家庭生計的情況的資金運作上,就會有一定的難度。」
工鬥團體指出,本土疫情攀升,加上有許多學校停課,讓不少勞工面臨要請假照顧小孩,或是反覆因為周遭有人確診,而需要被匡列隔離的情況。但現有的防疫照顧假和家庭照顧假,雇主可不給薪,對勞工來說無法減輕家庭負擔,建議政府明訂改為給薪,而且應把家庭照顧假增加為14天。
新竹縣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沈源新表示,「防疫照顧假跟家庭照顧假應該都要給薪,家庭照顧假要給薪資,並增加天數為14天,不應該併入這個事假計算,要獨立來計算。」
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祕書長吳嘉浤說:「很多的勞工,他被要求返回職場,但是雇主要求他自己去吸收這個快篩的(費用),雇主完全沒有在法定上,被要求說他要去負擔這個責任,完全沒有法定上一個強制力。」
另外,有勞團指出,勞工出勤是為了雇主的營運需求,因此如果出勤要使用快篩,應該由雇主給付。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假也好,那薪水這東西,它有一定的衡平性,我想我們也不便,對事情沒有那麼的了解,再由主管單位來做判定。」
勞動部回應,受僱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要配合而且不得拒絕,也不能視為曠工,或強迫改成其它假別;如果是為了照顧隔離或確診學童,也可以請防疫隔離假,並在事後向衛福部申請補償。至於快篩費用,如果企業基於營運等防疫需求,相關費用還是「宜」由雇主負擔,必要時可經由勞資協商處理。